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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销售可以服毒自杀的化学物质,检察官遇到被刑事起诉的加拿大华裔是谋杀还是协助自杀的法律界限的挑战

Ontario prosecutor seeks Supreme Court to clarify liability in suicide cases before Kenneth Law trial
来源: 大中网/096.ca 王飞

(大中网/096.ca讯) 加拿大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报道说,安省检方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紧急审查安省上诉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他们认为该裁决可能会危及对一华裔男子的起诉,他因被指控在网上向有自杀倾向的人出售致命物质而面临十多项谋杀指控。

59岁的罗姓男子(Kenneth Law)在网络向40多个国家的人发送超过1,200个亚硝酸盐(Sodium Nitrite)和自杀用具包,这些受害者都是那些在自杀边缘挣扎的人群。

据英国国家犯罪局(NCA)调查显示,已有至少88名来自加拿大、美国、新西兰、英国等国家的个人因收到他寄送的自杀工具包而丧命,其中年龄最小者仅为17岁,其中多数为20多岁的年轻人。

罗姓男子于2023年在密西沙加被皮尔区警方逮捕,目前正等待审判,他被控在安省犯有协助自杀罪和一级谋杀罪各14项。陪审团定于 2025 年 9 月就这 14 起安省居民死亡案件对他进行审判。

安省检方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文件中称,针对罗姓男子的案件因一宗不相关的案件而变得复杂,该案件已由安省上诉法院今年 6 月做出裁决。

安省检方决敦促最高法院澄清谋杀指控和协助自杀指控,因为安省上诉法院认为,仅仅向某人提供某种物质,然后让其用于自杀,不足以支持谋杀或谋杀未遂的定罪。相反,安省上诉法院裁定,检方需要证明被告以一种“凌驾于受害者自由意志之上”的方式积极帮助受害者然后导致其自杀。

检方警告说,上诉法院的裁决可能会导致难以以更严重的谋杀罪名起诉罗姓男子。检方表示,最高法院应快速回应他们的诉求,避免错过罗姓男子明年9月的审判。

检方律师克里克(Deborah Krick)和多尔蒂(Katie Doherty)在最高法院的听证申请中说:"快速审议本申请中提出的法律问题符合强烈的公共利益。"

他们在文件中还说:“上诉法院的犹豫对那些参与协助自杀行动的人的潜在责任是一种放纵。”

检方这两位律师代表安省总检察长撰文称,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因为该判决从根本上改变了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并可能影响《刑法典》其他发生严重后果的罪行责任。”

罗姓男子是一名来自密西沙加的厨师,他被指控经营一家网上公司,皮尔区警方称该公司向多个国家的个人发送了自杀工具包。美国、英国、新西兰以及加拿大多个省份的警方都已就这些地区发生的自杀事件展开调查。

检方律师认为,罗姓男子所涉及的案件是安省有史以来最大的谋杀案之一,这“凸显出最高法院有必要厘清对协助自杀罪和谋杀罪之间关系的解释”。

罗姓男子的辩护律师古雷(Matthew Gourlay)周一(9月23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恰当合理,而无需由最高法院重新听证。

就职于Henein Hutchison Robitaille 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古雷说:“加拿大法律一直将谋杀和自杀区分开来。加拿大没有将所谓的协助自杀行为作为谋杀罪起诉的先例,因此对罗姓男子的一级谋杀指控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他补充说,“最高法院没有理由再受理上诉”。

辩护律师古雷此前曾表示,他的当事人计划对所有指控不认罪。此案正处于预审阶段。

安省上诉法院今年6月份判决的案件可追溯到 2019 年。当时,多伦多一名有自杀倾向的护士被指控向自己、以及年迈的母亲和蹒跚学步的孩子注射超量胰岛素,希望全家同归于尽。好在后来所有人经过抢救都活了下来。为了保护幼儿的身份,这名护士的名字被禁止公开,她随后被判犯有两项谋杀未遂罪。

在审判中,上诉法院的法官指示陪审团,无论他们是认定护士给她的母亲提供注射服务,还是认为护士将胰岛素给了她的母亲,让母亲自行注射,他们都可以判定护士谋杀未遂。

护士的律师在上诉时辩称,如果护士只提供了胰岛素而没有直接参与注射,她就不应该被判定谋杀未遂,因为这种行为不属于协助自杀的法律范畴。

上诉法院在庭审中裁定,护士向其母亲提供了胰岛素不足以支持其谋杀未遂的定罪,同时明确指出同样的推理也应适用于其他谋杀案件。

6月份判决的案件是由三名法官组成的裁决小组所判,法官乔治(Jonathon George)代为撰写了判决书。他在判决书中说:“法官和陪审员应该确定被告是否通过操纵或恐吓(或其他手段),压制了有自杀倾向的受害人的自由意志。”

判决书称,只有通过这种非此即彼的(either-or)逻辑,谋杀或谋杀未遂的指控才应该被认为成立。判决书还说:"否则,同样的行为就属于协助自杀未遂。"

安省检方律师现在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听证申请书中辩称,这种逻辑是有缺陷的,因为它可能要求检方证明自杀者的想法。

他们在听证申请书中说:"在特定案件中,受害者的具体意图可能无法得知或证明......在受害者死亡的案件中,根部无法做到知悉受害者的具体意图。"

安省检察总长的发言人西顿( Keesha Seaton )以法庭案件尚未定夺为由拒绝发表评论。

迫切要求最高法院举行听证会的检方指出,加拿大需要对自杀和杀人的相互影响做出一致的解释,因为这类案件会产生很多影响,包括在涉及安乐死(MAID)立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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