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从埃及裔加国公民被埃及法庭判刑谈起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最近,埃及法庭判三名新闻工作者入狱7年,罪名是他们在去年埃及政府镇压穆斯林大暴动期间,在埃及开罗的媒体Al–Jazeera上发表了煽动穆斯林恐怖主义暴动的新闻报道。其中一名是有埃及和加拿大双重国籍的Mohamed Fahmy,另外一名是澳大利亚籍的新闻记者,第三名是埃及本地记者。
这个裁决,引起了以澳洲和英,美各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及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人们一致认为这是埃及对新闻自由和人权的粗暴踩踏,并纷纷要求埃及法庭立即释放被判罪的三名新闻工作者。而且,他们都认为,埃及法庭完全没有令人信服的能够证明这三位媒体工作者有“煽动穆斯林暴乱”的丝毫罪证。而且在法律审讯程序上也严重缺乏应有的审判步骤等。但是与其他的西方国家相比,加拿大官方的态度却比较谨慎。有关方面虽然对这个判刑表示反对,但没有立即释放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媒体工作者的强烈要求。哈珀政府因此遭到了本国社会某些舆论和政治党派的的质疑批评乃至指责。对笔者而言,这种指责大有商榷余地。
首先,加拿大和西方国家的穆斯林移民及其后裔,有不忠于自己的国家而仍然同情中东恐怖分子,并愿意以生命来危害西方国家的极端分子也不在少数。这些人离开本国,直接到中东参加暴乱恐怖活动的例子不胜枚举。就以目前正在快速向伊拉克全境蔓延,旨在建立一个连伊朗也害怕的极端恐怖主义组织建立的穆斯林国家的军队,里面就有千百名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各国土生土长的穆斯林恐怖分子。发生这种可怕和可悲惨剧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原因,是西方国家毫无原则地实施绝对平等的族裔政策,连恐怖分子也在“人道主义”的原则下被接受。其原因之一是,西方国家不惜以牺牲国家利益和民族安宁,来换取乌托邦的“人道主义”美名。现在发生在埃及的事态,西方国家也可能正在营救为几个有颠覆埃及、把埃及变成穆斯林国家严重嫌疑的穆斯林新闻工作者。西方国家对埃及法庭的指责,正是西方国家这种毫无原则地偏护有严重恐怖主义言行嫌疑的本国穆斯林公民的具体表现。埃及在去年发生了因罢免穆斯林总统穆西的犯罪指控因而引起的暴动,代表少数民众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因为对军方的罢免行动强烈不满而实施暴力反抗,他们纷纷走上街头,攻击政府部门,杀戮无辜的基督徒,进行大规模的杀人放火和攻击军警的武力暴动。他们与镇压暴动和维护秩序的军警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有不少军警和大批民众丧生。对埃及的经济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此期间,有不少同情穆斯林的人士和媒体借机煽风点火,参与了激烈反对政府的恐怖活动。埃及政府在镇压动乱期间,逮捕了很多发动暴乱的恐怖分子,也拘捕了少数同情穆斯林兄弟会的新闻媒体工作者。其中具有加拿大和埃及双重国籍的Mohamed Fahmy就是被控的涉案者之一。
西方国家指责开罗法庭对Fahmy的指控“完全没有证据”,我们不知道这种指责的本身有何依据。因为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是“白纸黑字”,有作者姓名(或笔名)和具体内容。它绝对不可能是假造的报道,或是有图谋的陷害或空穴来风,至于它到底是不是具有煽动性,则各国的法律可能有不同的依据和解读,实在不应该肯定埃及法庭的裁决“全无证据”。而且,西方国家是不是有权规定埃及一定要依照西方的法律标准和法律定义来验证报道文章的“煽动性”,正如埃及或任何其他国家不能够要求加拿大的法庭必须依据他们国家的法律定义和道德标准判刑一样。这种毫无原则地包庇穆斯林恐怖行动的心态,应该说具有敌我不分是非不明的危险性。而且,直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根本没有彻底了解开罗法庭所指控的Fahmy罪状是否属实,试问我们怎么能够武断地肯定埃及法庭“没有丝毫证据”呢?这在法律上和逻辑上都是站不住脚推断。退一步讲,假如加拿大也发生了类似的恐怖主义暴动,而具有埃及和加拿大双重国籍的报人也在媒体写文章为穆斯林恐怖主义暴动煽风点火,试问我们的反恐治安机构又会怎么做?这大概也是西方国家在保护国家安全和免遭穆斯林恐怖主义危害的政策上,继续散漫无序,敌我不分,导致反恐斗争四处碰壁,恐怖主义势力在本地生根的原因之一。那些批评加拿大和哈珀总理在这个事件上立场不正的人们应该知道,就是从法律和逻辑上的角度思考,对那位被判刑的有埃及和加拿大双重国籍的新闻工作者,加拿大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埃及法庭提出抗议。原因之一是,当这位有双重国籍的Fahmy在埃及之时,他应该是一个必须服从埃及法律的埃及公民,他在埃及触犯了“煽动恐怖主义”的反恐法规,理应受埃及法庭的制裁,加拿大实在没有在不明事实真相以前为其作保护人的义务。在反恐斗争中,我们不能够继续敌我不分,也不能够继续涨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或者至少在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不应该盲目地指责埃及法庭对Fahmy煽动恐怖主义罪行的判决。以笔者的观点,哈珀政府处理这件个案是比较冷静恰当的。它既显示了对有一半加拿大国籍身份的Fahmy遭到法律惩罚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尊重埃及国法,并期望通过外交途径把他引渡回国以追寻事实真相的意愿。试问,如果经过深入调查,最终证明埃及法庭所指控的Fahmy和其他两位新闻工作者的罪名完全属实,那么加拿大和西方国家的有关部门又该作何种解答?
不管埃及法庭对三位西方国家新闻工作者的指控是真是假。除非涉事各国能够成立一个某种形式的“国际法庭”,或审核机构从新审理此案,否则,在事实争相大白以前,我们不能够和不应该武断地指责埃及法庭的错判或误判。而且,西方国家在反对世界穆斯林恐怖主义威胁的问题上,应该爱憎分明,立场一致。不应该有两套不同的衡量穆斯林恐怖主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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