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报:恐怖主义为何难以根除?
来源: 丛培影
编者按: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害,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是无法完成打击恐怖主义的任务,这需要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合作。与此同时,打击恐怖主义在观念和手段上需要不断创新和突破。
近期发生的多起恐怖主义事件,让人想起不寒而栗,「5.22」的暴恐事件更是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昆明、广州、乌鲁木齐连续发生的恐怖主义事件,使人们深刻地感受到恐怖主义已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它不仅危害到普通民众的生命与财产,还可能引发局势动荡,激化民族矛盾,甚至造成地区局势紧张。同时,恐怖暴力袭击事件连续发生也表明恐怖主义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其实并不遥远,是影响国家公共安全的极端不稳定因素。
在全球化时代,恐怖主义已被认定为国际社会的公害,世界各国在防范打击恐怖主义问题上达成高度共识,纷纷表示应共同努力,协调行动,以有效应对这一新的安全挑战。去年年底,联合国安理会以15票赞成一致通过第2129号决议,重申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均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最严重威胁,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将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工作重点。但回到现实中,不难发现全球范围的反恐战争已经持续性地进行了十多年的时间,全球安全形势并没有实质性改善,恐怖主义非但没有被彻底铲除,反而出现了「越反越恐」的不利局面。「恐怖主义为何难以根除」的现实问题亟需人们进行深刻反思。
「恐怖主义」界定存在争议
通常而言,「恐怖主义」是指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於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恐怖主义的实践主体是恐怖组织或个人,实践的形式是恐怖主义活动。
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一直饱受争议,各种法律体制和政府机构在其国家法规当中对恐怖主义采用不同的定义。虽然,全球各国对于打击恐怖主义达成了很多共识,但是对恐怖主义罪行定义一致性的进程一直停滞不前,这源於「恐怖主义」一词含有浓厚的政治与情感因素。简而言之,世界各国对如何界定「恐怖主义」存在严重的认知分歧。被一国认定的恐怖主义,在另一国看来却是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斗士。而认知分歧带来态度与行动上差异,进而使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斗争无法形成有效合力。同时,反恐最终将会涉及到国家利益问题。现实中,各国国家利益不同,因而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就很难相同。典型代表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经常打着反恐的旗号,企图达到干涉别国内政,借机清除敌视政权的目的。虽然实现本国国家利益,却严重地阻碍了国际联合反恐行动的有效开展与实施。
恐怖主义难以有效根除
恐怖主义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自身随着周边环境变化而发生的改变,加大了国际社会反恐的难度。
首先,国际恐怖组织变得更加分散化。在本.拉登被美军击毙后,对全球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基地组织「化整为零」,其分支组织和机构分散到世界各地。「阿拉伯之春」引发的西亚、北非各国政治社会局势动荡、失业率居高不下,民众不满情绪,使基地组织重新获得了生存机会。据报道,索马里、也门、利比亚、伊拉克等长期处于战乱的国家已成为基地分支组织活跃的新据点。同时,基地组织已转变为全球恐怖主义的「指挥部」,其本身已经成为一个「旗号」。各地的恐怖组织势力纷纷与基地组织保持联系,以提升其组织的影响力,并获得发动恐怖袭击的指导与训练。
其次,当前国际恐怖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有合流的趋势。民族分裂主义在很多情况下,选择实施恐怖袭击,制造恐怖气氛,借此吸纳新成员,提升组织影响力。宗教极端主义是借助对宗教教义极端的解读和宣扬,使恐怖袭击者认定发动行动本身是在进行民族独立斗争或是完成宗教使命,而不是在伤及无辜生命、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三股势力」的合流使反恐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由於牵扯到民族、宗教、种族、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恐怖主义具有了跨民族、跨国界、跨地区等特点,这直接加大了反恐的难度。
再次,恐怖主义借助於网络信息时代的新技术实现了自身新的蜕变。恐怖主义组织借助於互联网宣传其极端理念,招募新成员,进行网络培训,也试图利用信息手段进行网络恐怖袭击。据透露,「基地」组织已经开始借助於社交网络媒体在聊天室进行成员招募。与此同时,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性已经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2129号决议就首次明确要求各国就加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采取具体措施。
最后,出现的新问题是「独狼」策划恐怖袭袭击。所谓「独狼」,是西方常用的一个反恐术语,指不属於某个恐怖组织,单独行动的恐怖分子。案件均为其一手策划和实施。袭击者本身没有找任何第三者或组织进行系统策划,而是「想做就做」,自发行动,无需外界提供技术或组织支援。这与周密计划、集体行动的「9.11」事件形成鲜明对比。然而,尽管只有一个人,但「独狼」们制造的恐怖事件后果巨大,影响恶劣。同时,「独狼」最大的特点是,随机性强,难以侦测和预防,这对警方和情报部门的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一般意义上,执法部门常用渗透进入恐怖组织内部的方式逮捕目标人员,但是对于「独狼」却没有任何组织可以渗透。
全球化、信息化使恐怖主义变得更加分散,活动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制造袭击的后果更能在短时间产生更加强烈的影响力和冲击力。上述特点使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变得更具挑战、更加艰难。
打击恐怖主义亟需国际合作
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害,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是无法完成打击恐怖主义的任务,这需要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合作。与此同时,打击恐怖主义在观念和手段上需要不断创新和突破。
首先,反恐不能陷入一种认知误区,将恐怖主义等同於某个民族、某个宗教。恐怖主义只与主张暴力的民族分裂势力和主张圣战的极端宗教势力有联系,其并不代表本民族、本宗教的主流价值取向。更不能将恐怖主义上升到文明冲突的层面。不同文明之间存在差异,并不代表不同文明之间只能相互冲突对立,而不能包容共存。文明之间是可以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将恐怖主义与文明联系只会加重反恐难度。因而,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必须就有明确的针对性,不能无限扩大打击范围。2012年联合国安理会就曾通过主席声明,强调各国不能也不应该将恐怖主义与任何宗教、国际和文明联系起来。
其次,反恐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对恐怖主义的认定须有统一的标准,国际社会需要经过协商合作达成共识。双重标准只会加重国家社会不公正、不平等问题。当前,中东问题如此复杂,与美国一直以来采取偏袒以色列的政策密切相关。美国在巴以问题上所采取不公正的态度,使得恐怖主义组织打着「反对霸权主权、争取民族独立」的旗号,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找借口,进行辩护,使得国际反恐行动受到道德和法律层面的质疑。
第三,反恐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恐怖主义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专门的反恐立法对于全球各国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具有重要意义。「9.11」后第45天,时任美国总统布殊签署了两院通过的《反恐怖法》。俄罗斯在1998年就通过了联邦反恐法,2004年又提出根据新的形势对该法作进一步的修改。德、法、日、英、南非等国家也都陆续通过了反恐专门立法。目前,中国也在酝酿正式出台一部「反恐法」,以实现在「依法治国」的框架内,有效实施「依法反恐」。依靠法律手段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终途径,任何恐怖事件本身都会触及所在国法律,「以暴制暴」只会增加问题的复杂性。
第四,关注青年人的思想发展动向。青年时期是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阶段,容易受到外界极端思想的影响。如果由於政局不稳定,青年人处于贫困失业状态,就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可能加入恐怖主义组织,并成为其恐怖袭击的实施者。针对青年人需要关注其成长发展、努力帮助其创业就业,用主流的社会价值取向对其进行思想引导,使其切身感受到自身的社会价值。近年来非洲大陆恐怖主义呈现泛滥趋势,失业、迷失的青年人成为其走私武器、贩毒以及绑架人质的最终归实施者。
最后,根除滋生恐怖主义的社会土壤。各国需要尊重多元文化,主张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和平相处,消除国际社会的不平等因素,以彻底根除恐怖主义滋生的社会土壤。
上述举措虽得到了全球各国的普遍认可,但由於各国实际情况不同,关注的利益点有不同,因此实际操作中却受到诸多政治因素的干扰,使反恐效果大打折扣。总而言之,全球反恐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作者系国际关系专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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