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 穆斯林移民再次挑战加拿大移民法规
最近,又有穆斯林移民妇女把移民部告上法庭。原因是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穆斯林妇女在宣誓入籍时,必须脱掉包裹脸部的头巾(Hijabs,Niqab),其原因实在简单得不用和不必解释。
加拿大合法移民或加拿大公民,在接受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和经济补助,或在移民法庭宣誓入籍时,该不该或能不能把自己的脸面遮盖起来?答案应该是十分清楚,谁也不能够把自己的真面目遮盖起来。现在居然有人要挑战这条法规,令人感到非常奇特和尴尬。人们在与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见面和交谈时,为什么不能够显示自己的面目?是不是自己曾经遭到毁容,在做过整容手术后仍然无法面对世人?要不然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真面目遮盖起来?这个问题当然是笔者故意所提。大家也完全知道,穆斯林妇女因为宗教习俗和教规,出门以后一定要把脸面包裹起来。这种风俗和教规本来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的宗教,当然有各自相异的教义教规需要教徒服从。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当这些教徒决意离开自己的家乡,移民到另一个完全不需要,不必要,或不准许在上述公开场合把自己的脸面完全遮盖起来的国家地区,应该严肃考虑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她们应该远在出发之前,就应该非常慎重地想到,自己是否愿意在这些特殊的场合和境地,服从当地的习俗和法规,暂时脱下这些遮盖头脸的服饰,事后再重新穿戴。如果无法接受,或绝对不能服从,那就不必忍受这种不便乃至痛苦,应该安心地留在原地过活,完全忘掉移民加拿大的想法。
可是世界上的很多穆斯林移民,既期待享受像加拿大那样国家的民主自由和富裕安定的生活,而又不愿意入乡随俗地服从当地国家的一些合情合理的社会规则和道德理念,不但如此,还反过来要主国习惯服从自己的习俗规矩。这种态度不是太过自私天真,一定是近于狂妄。只要想象一下,假如加拿大人要刻意移民穆斯林国家,我们的妇女能不能和会不会在当地公共场所不把脸面笼罩起来?能不能在海滩和后院穿三点式泳衣晒太阳?能不能在大庭广众之前与男友亲嘴搂抱或作其他亲昵动作?当然不会和不能。要不然她们就要受当地法律或教规的严惩,或干脆被赶回加拿大老家。同样的人情或常理,自愿移民加拿大的穆斯林妇女,也应该服从上面提到的加拿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社交规矩。
加拿大从来也不会干涉和禁止穆斯林妇女在平时服膺其宗教习俗和穿戴其宗教服饰,只是要求她们在少数特殊地点和场合,在必要的时刻,短暂地显示其本人面目,让政府工作人员或银行职员知道他们所接触和服务的对象,了解是否是其本人而不是代替者,如此而已。可是某些穆斯林移民就是不愿意服膺这些必须的、对她们有利的最起码的不便。不但如此,她们还要向所在国的法律挑战,把加拿大移民部告上法庭,宾主颠倒地要加拿大的国家大法服从伊斯兰教的不合情理的习俗,这且非太太过分?但是,这个法律挑战,还居然使得联邦法庭接受审理,更判移民法庭要求宣誓入籍的穆斯林妇女显示自己尊容的决定为“非法”。这个裁决,好像安省法庭判一名得癌症的土著儿童可以拒绝现代治疗,而接受其父母所坚持的土著医疗途径治癌一样无法令人理解和难以接受(笔者按,该名土著女童已经在离开医院后不久病故)。哈珀总理闻讯后非常愤慨,认为移民在宣誓入籍仪式上把自己的脸面遮盖起来,是无法接受的对抗性态度。并誓言要向最高法庭上诉,推翻这个裁决。
从穆斯林移民在宣誓入籍时拒绝显示自己脸面,并向拿大移民法挑战的事件,人们还可以很自然地把中东的动乱局势,以及穆斯林恐怖组织杀戮无辜西方国家人质事件联系起来。人们经常要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不同族裔都能够和平共处,只有穆斯林是如此仇视和痛恨西方其他族裔的宗教理念和文化习俗,而且还抱有宁愿与之同归于尽,也绝对无法和平共存的极端仇视态度?这不能不与这个宗教的教义和意识形态有密切关联。当来自全世界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族裔的移民,都能够乐意接受加拿大的既定移民法规,快乐地融入这个民族大家庭时,只有穆斯林移民,喧宾夺主地坚持要加拿大的移民法服从其伊斯兰的教义教规,在入籍时拒绝显示自己的面容,而且还把联邦政府诉诸法庭。人们也不禁要问,为什么当今世界是如此的动乱?为什么中东穆斯林族裔与世界人民如此无法容忍?有如此深仇大恨?为什么ISIS恐怖主义组织的惨绝人寰的杀人方法不断更新?他们所要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这个答案也可以从穆斯林移民要加拿大移民法向其低头屈服的不近人情,傲慢自大,绝不退让的态度中显现出来。
可以想象,如果人与人之间,族裔与族裔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都持有这种“只能对方服从自己”的绝对态度,分歧和仇恨怎能消除?合作融合从何开始?战斗和杀戮怎能停止?世界怎么能够不乱?人类还有什么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