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加拿大有没有赠予税?
加拿大没有赠予税,但是没有赠予税并不等于你在赠予时不用交税。加拿大关于赠予的一般规定是这样的:“赠予方”被假定为以当时的市场价值出售了该资产,资本增值部分要在他当年的收入里交税,“被赠予方”不用在赠予发生时交税。
举例说来:2012年,你将你10年前花100万加币买来做投资的一个高级公寓送给了你的儿子,这个单元现在价值150万加币,那么你要将这50万加币的资本增值收入的一半放到你2012年的收入里面报税。从此,这个房子就属于你的儿子所有,以后的资本增值或是租金收入都在他的名下交税。如果您签订一个协议,以$1元钱把这个公寓送给你儿子,你是不是就可以省掉资本增值税呢?不是的,税务局会视同你以市场价值处置了你的房产,要你缴增值税;但是等今后你儿子卖掉这个公寓,要计算增值税时,这个公寓的成本对他来说就是一块钱,几乎等于所有卖房所得都要算作资本增值收入。
当然,这个规定是针对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或在加拿大的资产,如果你的父母是中国人,他们赠予你,加拿大税务局是不会征收任何税的。有人会想,既然我的父母不受加拿大税法的约束,我作为赠予接收方又不用缴纳赠予税,是不是可以把我在中国的资产先转给我的父母,这样我就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父母每年赠与我$20万生活费,再赠与我一套$200万的房子?答案是:如果税务局对你父母的赠予产生怀疑,他们有权要求你提供父母的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如果你无法提供税务局认可的证据,你隐瞒不报资产和收入的事实,罚款加利息的数目也许是你难以承受的,为此美国政府已在2013年出台了专门针对赠予税的法律,对于以父母赠与的名义转移个人资产的做法将处以重罚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夫妻(包括同居者)之间和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赠予还有特殊条款来界定。这个条款叫做“归属原则”,这个原则可以使某个纳税人名下挣得的收入,放到另一个纳税人名下交税。目的是为了阻止纳税人利用转换资产的主人来逃税。
举例来说,如果先生年薪20万,太太没有收入,如果先生将他打工挣得的5万加币放到太太的股票账户上投资,今后所挣得的股息及资本增值收入都要回到先生名下纳税。那么有人说,联名账户上的收入怎么算?实际上,税务局明确规定,联名账户上的收入到底要算在谁的头上报税,应该取决于这个钱是谁供到这个联名账户里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纳税人都将联名账户上的收入放到总收入少的那个人名下,或是每人50%,这都是不正确的做法,只不过税务局目前没有去刻意追查这个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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