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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卖淫法引发不满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加拿大卖淫法侵犯性工作者的权益并将他们置入险境之后,联邦政府上周宣布拟将一系列涉及卖淫之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对此,《环球邮报》文章认为所联邦政府所提议的法案考虑不周,其效果会危害性工作者的工作环境,而这些性工作者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理应得到保护并获得应有的尊严。

After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struck down Canadian sex law that violated the sex workers right to safe working environmen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nnounced last week that it proposes to criminalize a suit of activities related to sex work. The Globe article believes that proposed legislation is ill-conceived and would only endanger the working conditions of the sex workers, who are vulnerable and deserve to work safely and with dignity.

[大中报张焕然报道] 在经过数月的期待后,联邦政府终于在64日宣布推出新卖淫法案。联邦司法部长麦基(Peter MacKay)在简短的记者会上称,“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总会存在固有危险。”按照新的《社区与被剥削人口保护法案》(Protection of Communities and Exploited Persons Act)购买性服务以及通过其他人卖淫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属于刑事犯罪。此外,在网上为卖淫活动做广告,在公共场所出于卖淫目的进行沟通,或在其他预期少年儿童可能出没的场所招徕嫖客,也都构成刑事罪行。

鉴于联邦保守党政府最近几年的做法,其提出拟将一系列涉及卖淫的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的立法并不让人意外。在涉及刑事司法政策时,联邦保守党政府的口号或许应该是:“出现复杂的社会问题?让监狱去解决。”

在五个月前,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加拿大卖淫法中的三条法例。最高法院法官一致裁定之前的反卖淫法违反人权宪章中确保国民生命安全、自由及保障的权利。并给与政府一年时间颁布新法。

新卖淫法案仿效的是所谓北欧模式。但是其走得更远,因为其中包括涉及在网上为卖淫活动做广告,和在公共场所出于卖淫目的进行沟通的条款。瑞典在1999年首次推出卖淫法时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无论具体情况如何,卖淫总是会对个人和更大的社区造成严重危害。而对购买性服务的行为施以刑事处罚的目的,在于减少和最终终止对卖淫的需求。

但是在卖淫法实施15年后,瑞典仍然远远未能终止对卖淫的需求。加拿大的新卖淫法案可能会重复和之前法例完全相同的危害,而加拿大最高法院正是因此驳回了之前的卖淫法。由于担心被警方发现,性工作者仍将没有时间采取防范措施,例如在前往更偏僻地点之前先抄下车牌号码。由于嫖客上门买春有可能会被逮捕,性工作者也将无法在更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于2013年底裁决驳回之前的卖淫法时,麦基曾发表声明,称政府将探索所有可能的选项,以确保能够继续通过刑法解决卖淫行为对社区、性工作者和弱势群体造成的危害。

2014年初,联邦政府通过司法部网站发起了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但是其提出的六个问题以及问卷调查方式都让人感觉不够严谨。调查不仅允许受访者自行选择和提交多个选项,还要求他们首先找到政府网站。司法部62日公布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56%的受访者认为购买性服务应该属于刑事犯罪,还有34%的认为卖淫行为也应该属于刑事犯罪。

现在,麦基提出的新法案将继续尝试通过刑事定罪去应对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声称获得了加拿大人的支持。但是这种方法注定会失败。鉴于将购买性服务定性为刑事犯罪将会带来危害,新法案是否能够经得住宪法挑战也是重要的问题。

和其他一些劳工一样,基于性别、种族、残疾和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性工作者也会反映出根深蒂固的社会不平等。但是在一个整体社会中,我们应该对所有从业者一视同仁,因为并不是人人都能从事体面的工作。

在面对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政府应该抵制颁布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的冲动,因为这实际上会让性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变得更加危险。相反,政府应该仔细倾听性工作者的心声,了解他们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和获得尊严,这样才不会出现另一个考虑不周的卖淫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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