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 中国该服从海牙仲裁法院对"九段线"的裁决吗?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否决了中国在南海“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裁定整个南海区域没有岛(屿),而只有礁(石)。根据国际海洋法,岛屿的主权国,有环岛200海里的主权,外国船只飞机进入该领海领空则属侵犯行为。而在礁(石)周边,拥有国则只有20海里的海空主权。所谓“岛”或“礁”的定义,则是根据西方国家所定,和受国际所公认的“海洋法”的规范标准,要看它是否有可供人类生活和居住的自然资源和条件,即可耕种的土地种植食物,和可供居民饮用的天然淡水来源。笔者不知道海牙国际法庭,是否对南海的所有岛礁进行过科学调查和地质勘察,证实在中国南海的所有岛礁,包括一直为世界默认的台湾的太平岛在内的岛屿,都属于礁而不是岛。一个众所周知事实是,太平岛长期驻扎台湾的军队,岛上的居民,可以一年四季在岛上种植瓜果素菜供食用,更有水井从地下汲取的淡水供饮用。根据这个条件和岛礁的定义,太平岛显然不是一个“礁石”,而是名副其实的岛屿。这也正是台湾的国民党和民进党以及两千三百万台湾民众,对仲裁法庭把太平岛也归纳为“礁石”而感到无比愤怒(或被某些人称为“疯了”)的理由。这也是中国大陆愤怒地把这个裁决称作一张废纸的原因之一。
笔者只想以非常冷静客观的事实根据,来评论中国把这个裁决指称为违反国际法律法规的野蛮行径的原因。在这里,只想列举一些事实根据,来评论这个裁决显然是一场由美国在背后策划和导演、日本和菲律宾作配角的“戏剧”。以历史事实和根据,来看看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大国或世界强国,是如何对待这个“国际法庭”所做裁决态度的历史纪录。
据近日出版的《亚洲周刊》中的一篇题为《英美俄从不接受国际仲裁》的论文指出,英国,美国和俄国,从来也没有服从或接受过这个海洋法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此次的中国其实也不例外。该篇文章指引了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艾力森(Graham Allison)在外交家(The Diplomat)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观点指出,“过去从未有任何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作者按:即中,美,英,法,苏)服从过海牙国际仲裁法院有关海洋法的裁决,包括俄罗斯,英国和美国”。文章指出,中国拒绝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不过是做了其他大国这几十年一直在做的事而已。即使仲裁法庭裁定菲律宾部分主张胜诉,要求中国服从裁决,但现实是(这个法庭)不存在任何执行裁决的机制。文章继续陈述称,回顾历史,尼加拉瓜在1986年曾经在这个仲裁法庭告赢美国,美国不但不赔偿2.7亿美元的罚款,还连续5年动用在安理会的否决权来否决该案。尼国最后撤诉,但获得国际援助及贷款,总额5亿美元。文章续称,这个案例与南海仲裁极为接近,尼加拉瓜指美国政府资助叛军,请求法院指示美国停止行动并赔款,起初美国出席听证会,主张国际法院无管辖权,后来退出案件审理。与中国一样,美国也在当时,同样强调国际法庭对尼加拉瓜案没有管辖权。
中国在近代史上受尽了亡国灭种的危机,包括日本和俄国在内的帝国主义列强,几次三番要灭亡中国的这段血泪史历历在目,即使我们在海外的华裔,也很自然地会对这段历史感到耻辱和羞愧。现在的共党政府固然是一个独裁政权,但是它在南海问题上所坚持的立场,固然是为了加强和巩固其独裁政权,但也同时符合了中国民族领土主权完整的正义之举。这以任何国家和民族立场而言,都不为过。我曾经在另一篇有关南海问题的文章上提到,近代史上,美国曾经在八国联军决定瓜分中国时,劝阻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意图,而以“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共同通商的途径,阻止了清皇朝遭到列强瓜分的命运。对美国的华裔文人而言,应该更了解美国也从来没有服从过国际法庭裁决的历史和事实。因此对中国争取南海领土主权的立场,应该具有更理解的态度。游笔至此,不禁对某些鞭挞中国和台湾及其十几亿老百姓,在南海岛礁问题上“疯了”的心态,无法理解和无比感慨。
现在的美国,似乎完全不顾自己以及英,法,俄等国,也从来没有服从和遵守过国际仲裁组织裁决的历史纪录,而光是指责中国的同样行动,这显然不是一种公平的态度。是的,对南海问题的各种纠葛和主权归属课题上,正如美国和中国所坚持和声称的那样,争论无益,和解有功。应该通过中美双方都同意的,经过各方和平谈判的途径,以达到共同开发,利益共享的双赢局面,才是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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