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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艺术探索开拓电影市场空间

──与萧永亮教授对话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
来源: 莫利亚
在春暖花开的3月中旬,香港文化中心举行第11届亚洲电影大奖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冯小刚导演的作品《我不是潘金莲》获最佳电影奖,范冰冰获最佳女主角奖。此前,该电影还荣获了第41届多伦多国际电影节、第64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第12届瑞士苏黎世电影节、第53届台湾电影节金马奖国际专业奖项的认可。其中,编剧刘震云、导演冯小刚、主演范冰冰、摄影罗攀、音乐杜薇都分别获奖。该影片在以上各项评奖中均斩获最佳影片奖,在内地的票房却不尽人意仅为4.8亿元。

导演冯小刚试图在《我不是潘金莲》影片中,以圆形画幅的艺术创新形式,展现刘震云同名小说中的荒诞故事和深刻寓意,用平淡的电影叙事来折射赤裸裸的生活现实。

3月18日家人给冯小刚做60岁生日。他说人到60正芳华,平生最爱电影、女人、饺子。《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独树一帜的创作博弈的成功与结果吗?本期专访就该片的艺术手法和故事寓意,请萧永亮教授剖析解读。

用影视语言做深刻社会调查
莫利亚:《我不是潘金莲》参加许多国际电影节都获奖,冯小刚和范冰冰可说是实至名归吗?其实我也是范冰冰的粉丝。

萧永亮:《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和范冰冰继《手机》(2003年)之后的再度合作。冯小刚获台湾金马奖最佳导演,范冰冰凭着该部电影拿下圣塞巴斯蒂安和亚洲两个影后,影片也多次获得最佳影片奖,这么多国际评委对该片都高度赞赏,导演和主角的确都可谓实至名归。

冯小刚自从1997年执导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以来,执导了许多脍炙人口的黑色幽默的成功商业影片,如:《不见不散》( 1998 )、《手机》(2003)、《天下无贼》(2004)、《集结号》(2009)等。范冰冰自1998年出道主演《还珠格格》一举成名,与冯导再度合作扮演李雪莲这一角色对于她极富挑战。另外,刘震云与冯小刚导演也有三度合作,包括《一地鸡毛》(1993)、《手机》(2003)和《我不是潘金莲》(2016)。

莫:《我》是一部怎样的好剧本?冯小刚如何从虚构小说中通过精心的安排,增添故事的韵味和寓意?您认为他把控巧妙,拿捏得法吗? 

萧:《我不是潘金莲》由刘震云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基本忠实原著。原著的确是一部深刻反映现实社会的上乘作品。该小说虚构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妇女,因逃避计划生育和多分一套房而与丈夫假离婚,出乎意料被丈夫假戏真做,因此义愤填膺要讨回公道,反遭丈夫辱骂为「潘金莲」,从此为证明「我不是潘金莲」而展开的一系列荒诞故事和奇葩人物,将整个官场卷入其中。

小说《我》用一个虚构的近似荒诞的故事,却让人读起来感到真实可信,一桩家庭纠纷案,变成了一场打不完的不成立的官司。
《我》的荒诞之处在於李雪莲自己串通前夫作假,合法离婚后又不接受既成事实,因想报复前夫而起杀人之心,力不从心教唆他人犯罪未遂,转而诉诸法庭,法庭依法判决李雪莲败诉,本应就此了结,李雪莲却毫无法理地层层上告上访达二十多年;被告名单级级扩大,牵连法官、庭长、县长、市长;每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政府资源,去拦截一个农村妇女以毫不值得认可的理由赴京上访,劳民伤财;甚至受牵连的庭长、县长、市长一串官员被无辜撒职。

莫:这则寓言故事给我们揭示了什么?

萧:很显然,它想说明中国虽然是个法律非常健全的国家,但现实社会还是情大於法、权大於法。作为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妇女,她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她的任何不法行为都在情理之中;同时处于最底层也无所谓再低,无所畏惧敢把皇帝拉下马,因而引起一连串意料之外的荒诞事件。几乎是法盲的李雪莲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无理取闹只要能闹到最大长官手里,无论自己有无法理,长官一发话就能起到她想闹事的结果。最终,她个人要讨所谓公道的诉求至死也无法完结,却达到了闹得官场鸡犬不宁的报复社会的目的。而这么荒诞的逻辑之所以成立,原因恐怕是社会心理状态和国民素养问题。在缺乏信仰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同一价值认同的,社会成员总是站在各自的立场去判断是非,加上中国当时还处于一个由讲人情和官本位的价值体系向法治社会过渡的微妙时期,《我》的故事不但完全能被观众接受,甚至已经觉得漠然。

冯导完全尊重原著的思想脉络,成功地用画面再现了作品的深刻寓意,演绎了「一粒芝麻」如何变成了「一颗西瓜」,「一只蚂蚁」如何变为「一头大象」。原本是蚂蚁般的人物,一件芝麻大的家庭纠纷事件,结果没能「防微杜渐」就使得「千里之堤,毁於蚁穴」,造成「因小失大」的严重后果。有些官员无法做到「万无一失」,故而「一失万无」。

电影充分运用画面叙事语言的节奏气氛,将叙事文本巧妙地转化为影像情节,留下深刻的故事联想和隐喻思考。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导演冯小刚似乎在用影视语言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多少素质如此的法盲,身居卑微的小民女也能闹出天大的动静来,政府有多么无奈,官员有多么无能,整个官僚体系效率多么低下,在弱到不能再弱的农村妇女面前,都显得软弱无能,如果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我》剧的制片人周茂非为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资政府机构的主管,冯小刚的反映现责问题的拿捏手法,一定是相当到位,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政府刮骨疗毒的意识。 

冯导为电影市场化转型树旗

莫:范冰冰为什么赢得《我》片的最佳女主角?她为何在演艺生涯中牢牢坐上受人追捧的宝座?她说,我是刘雪华发现了我,因为她的提携步入了影艺圈。她与冯小刚的合作对她有何影响呢?她的优势在於颜值还是真诚付出?

萧:莫社长不仅问题提得好,而且还给出了答案,我借机发挥一下。一个成功的电影明星,应当是集自身先天条件、机遇和个人努力与一体。说到底,还是自己。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演员的颜值、身材是天生的,兴趣和表演才华也是天赋的。机遇看似偶然,其实早已由自在基因所决定。无论是刘雪华的发现,还是冯小刚的推出,或是其他有眼光的圈内人提携,都要靠自身最基本的条件,天人合一方得自然。当然,机遇的捕获对于明星的成长十分关键,否则可能埋没终身。有了机遇还要看自身是否足够努力,是否保持明星梦想和不懈追求,否则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有了成就,更应该戒骄戒躁,还要学会把握时机,全身而退,正所谓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范冰冰在这部戏里,面对冯小刚赋予她的挑战和二度拔高,还是很拼的,她在戏中将一个倔强的农村妇女那种带一点愚昧天然的秉性,表演得唯妙唯肖,充分展现了自身的表演功底和自然之美,应当获得大大的点赞。

莫:冯小刚一路走来的艺术轨迹您如何解读?他的艺术风格的亮点如何点评?他的影片在当下复杂的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态势中,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为甚么博得大家认可?

萧:冯小刚是一位成功的商业片导演,是一位能设身处地为满足平民百姓精神需求而创作的电影人,是一位具有独特洞察力和幽默感的艺术家。他开创的「贺岁片」电影类型成为中国商业电影的独特品牌。他的作品关注现实,贴近民众,抓住大众娱乐主流,讲述小人物的故事,调侃戏谑,嬉笑怒骂,坚守本土,保持传统,用艺术探索开拓电影市场空间,用商业积累完善艺术创作条件,不断达到新的起点。冯小刚导演为中国电影市场化转型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

《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导演又一次创举之作。也许是将刘震云的文学剧本转化为动态影像,无须太多内容和叙事改编;作者和导演之间的合作早已轻车熟路,没有太大的挑战性。固然画面形式上的创新或许能更加提神。 

《我》剧采用了全新的圆形画面构图呈现,让人一开始感到不适应,慢慢习惯品味,能得到一种复古丹青艺术的感受,增强了主观镜头电影导演的主观性,镜头本身就带有别具一格的意蕴,为电影平淡的故事、平民的生活、平和的场景,增添了美感元素,聚焦了感官体验,使平铺直叙的生活慢节奏成为一幅幅水墨丹青画卷,适合娓娓道来慢慢观赏。

当电影产业不断走向数字化立体化的前沿,李安导演《比利.林恩的中场休息》采用了独特的高清4K、高速每秒120帧和3D立体等超前技术;张艺谋导演《长城》采用了好莱坞视觉效果顶级团队,都是为了从高科技找到电影艺术表现的创新突破点。冯小刚导演却另辟蹊径,从画面构图上进行艺术创新。所有艺术创新都可能引发争议, 或需要时间来实验适应改进。画面形状改观的背后,其实也牵扯到大量技术设计,摄影、剪辑等都需要全新手法。影片《我》的设计就刻意用几种不同的画幅来隐喻不同的场景气氛,或许圆镜头画面是主演范冰冰的专属画面,能更突出她的扮演技能;其实对演员的表演水准之要求则相应提高了。 

中国电影在多样化中成长丰富

莫:评到冯小刚,自然会与张艺谋相提并论。他俩的艺术轨迹和风格如何辨别?各自给中国电影文化产生的影响如何?

萧:冯小刚与张艺谋在当代中国电影发展进程中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透过他们各自的艺术风格和实践探索,影响了改革开放以来内地电影产业的壮大,培养了一批电影人,发现了不少明星并促进他们成长成名。两位导演的相同之处,就是从小人物的视角和平民的生活来反映社会问题,唤醒民众意识,引发深度思考,他们这一代人多多少少总是带一点社会责任感。在艺术探索方面,冯小刚以平易通俗幽默娱乐为主,有很强的商业意识,从现代流行笔法转型传统画风;而张艺谋以色彩饱满的独特风格,带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展示民族风情,逐渐借用前沿科技手段去追求更完美的视觉效果。如果说冯小刚力求艺术上的扁平化和通俗化以求得商业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张艺谋则讲究视觉上的立体感,表达丰满的人物情感。中国电影也就是在这样多种多样的文化特色磕磕碰碰中,摇摇摆摆地成长起来,不断成长丰富壮大。 

莫:在《镜报》4月号我们对话张艺谋导演的《长城》,谈到中美电影文化的异同,这次评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也请您继续谈谈自己的看法。

萧:美国有很多影片都是体现个人英雄主义,个人寻求公平正义,并与法律和政府抗争的影片不少,例如《末日狂花》(Thelma and Louise, 1991),《第一滴血》(First Blood,1982)等,其实《我不是潘金莲》和他们都是同一类片子。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往往没有太多的比较性。美国社会强调民主,有价值观和信仰规范,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成为共识,大家都有守法意识,法庭判决后就必须执行,求助於行政干预是不可能的。中国司法并不独立於行政管理之外,民众还是认为权大於法,因此法院判定完毕,李雪莲非但不意识到自己的假离婚是违法行为,欺骗政府是犯罪行为,这其实也不是电影中的虚构个例。这些人为了买房贷款钻法律的空子恐怕不在少数,当然也就会出现假戏真做的情况。中国现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如果能杜绝权大於法的现象,一切依法办事,产生的纠纷依法判决或上诉,就不会有上访事件。冯小刚导演的这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也许能触发决策层思考,看到现实社会存在问题的部分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2017年4月5日於纽约春晖室
编注:本文由香港《镜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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