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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重视以貌取人方式歧视有色族裔的原因和后果

We have to tak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Racial Profiling seriously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自觉的,以狭隘的眼光对事待人的态度。这是所有人类的共同缺点(也有人认为这是有利于族裔生存的“优点”)。这恐怕要看是在何种情况之下发生的情况而言。
毫无疑问,如果一个族裔对不同族裔而言,这种态度的表现就显得特别注目。如果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的话,那就是人对不同族裔,乃至有相异生活习俗,甚至讲不同方言的同族,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另外看待”乃至“不惜为伍”之类的陌生感受和“歧视”态度。至于在对待完全不同的族裔态度上,那种“不惜为伍”或“敬而远之”乃至“格格不入”的外表态度和内心感受必然会更加严重。
 
这种人性特点实在是每一个族裔都能够理解和必需“自知之明”。它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人性弱点”之一。如果接受了这个哲理的话,那么接下来讨论我们经常面临的“种族歧视”现象和生活现实,就容易有一个共同,或至少是相似的立足点。
 
据本市“星报”五月四日的报道,安省“人权委员会”最近所作的有关本省民众族裔关系的调查统计报告显示,人们的“种族歧视”和对不同族裔的负面形象心态普遍存在。
 
这种对不同族裔的负面“刻板形象”,或“以貌取人”的歧视态度到处可见,挥之不去。它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严重关注。报道称,这种现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存在,特别是非洲裔,原住民,具有穆斯林宗教文化背景,以及“南亚裔”–即印度巴基斯坦族裔民众,受到特别显著的歧视。他们的驾车人经常被警察拦路查询,到机场被保安检查的机率高,以及黑人在商场受特别遭到怀疑眼光扫射等情形。
 
“人权委员会”特别指出,尽管政府机构和社团组织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努力宣传和推行族裔平等,但对遏制这种“有毒”的氛围见效甚微。
 
2015年,“人权委员会”曾经对1,500名少数族裔进行过一次访谈和调查。结果显示,有75%的黑人感到自己一直受“刻板形象”形式的种族歧视,有这种感受的加拿大土著族裔是57%,有同样感受的阿拉伯人,以及中东和南亚移民的比例是63%。
 
尽管歧视是一种比较“抽象”的,只能意会,无法抓摸,缺乏“实际证据”的主观事态,但是这些都是他们在租借住所,寻找工作,和在像商店那样的公共场所选购物品时,经常受到警察和其他方面查询所得到的“主观感觉”。
 
这种歧视形式虽然属于“软性”,但它们对受歧视族裔的负面影响仍然非常深刻严重。在访问调查过程中,他们中间的很多人表示愤慨或显现沮丧情绪。这种情绪,不但会在损害到人们的精神和肢体健康,影响损害到他们对整体社会的归属感、向心力或凝聚力,同时也损坏了他们对维持社会功能和秩序组织的依赖和信任度。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消除这种不利于社会和个人的种族歧视,或以消极的“刻板形象”对待有色族裔的现象。
 
“安省人权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及其决意改善和消除以“刻板形象”形式歧视有色族裔的努力当然值得称道。但是,委员会的努力,不应该仅仅限于比较抽象的种族歧视形式上面,而更应该着力于减少,乃至消除少数族裔在职业场所受到的种族歧视现象。比如他们在商店里,租借公寓时,和在人群中不被重视或只会招致“不友好”,乃至“无故怀疑”的待遇,以及应该如何设法解除或减少职业场所种族歧视的现象。
 
“安省人权委员会”似乎只把“刻板形象”种族歧视的受害人局限于东亚裔以外的少数族裔身上,完全忽略了加拿大有色族裔中,同样有受主流社会歧视、人口众多的亚裔(或华裔)的受害现实。
 
实际上,亚裔受这种歧视的情况并不比其他少数族裔为轻。它可以从笔者最近几个月撰写的几篇评述有亚裔姓名的求职者,一再受到种族歧视的事实证据中得出结论。而且这个事实,已经成为联邦政府决定今后将通过“无具名求职信”的方式,在好几个部门招聘公务员,以避免歧视亚裔。
 
同时,从社会的责任和政府的职责而言,民选政府必需尽一切努力,长期有恒地从学校教育,社会宣传,和其他形式的公共教育着手,作正面的族裔平等的教育和宣传。与此同时,作为受歧视的少数族裔而言,其本身也必须与政府和社会相辅相成,身体力行地改善种族歧视的现象和现实。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公众型象,即如何努力加强自己的“品格”,营造自己的长处和优点,以改变主流社会族裔对自己的印象。其中的重要一点是,如何尽力奉公守法,去除那些不良的社会品德,减少犯罪行为,改变“好吃懒做”,依赖政府施舍的懒汉行为和堕落思想。
 
以笔者的经验是,“自强不息,努力向上”地改进自己,是防止和抵御“种族歧视”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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