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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和平协议」最后得以签署的建议

来源: 邵宗海
 
最重要是,两岸必须走向稳定的和平发展环境,唯有如此,双方当局以及民众,才会体会到和平的重要。而且,两岸当局也不需要为两岸「和平发展」在方式上设定框框,只要双方同意「两岸同属一中」,共同迈向最终的国家统一,那么过程中只要有存在「和平发展」的环境就可。
 
一、前言
两岸之间能不能得以「和平发展」?而且习近平在十九大「政治报告」中也说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所以「和平发展」能否维持,应是两岸双方最重要最优先的考量。

但两岸如何来建立「和平发展」的局面?习近平说,「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胡锦涛在十八大「政治报告」中也说,「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

但是,就「和平协议」的签署而言,的确在现阶段的两岸关系冷冻情况下,有其实践的困难性。但是,若提「两岸和平发展与共存」,只是默契存在,而不是一纸的承诺,应是台北与北京当局所期望的结果。虽然两岸当局对此「和平发展的目标」追求的时机或方式仍有不同的看法与做法,但由於目标相同,最后演变出来的面貌或许真的会成为双方歧见解决的结晶。而且,在过去所有两岸交流项目与协商议题里,这毕竟还是两岸看法较多交集的政策走向,而且在未来两岸的谈判里,甚有可能为两边共同接受的政治性议题。因此,若将两岸敌对状态的终止、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注入过多的负面评估,也是对这样的两岸共识问题欠缺再深一层的了解。
我们试?来深入探讨「两岸和平协议」得以签署的可能性。

二、两岸领导人都有提出「和平协议」协商的必需性,足证它的发展极具价值
 
1、 北京领导人的倡议
对于两岸「和平协议」的最终签署,是否目前已迈向较为顺畅的前景?我们先以两岸领导人对这议题的看法作表列比较,也许可以得较清晰的轮廓:

江泽民是最早提出要协商并签署「和平协议」的中共领导人。他在1995年1月31日曾发表重要对台政策的「江八点」:「我们曾经多次建议双方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此,我再次郑重建议举行这项谈判,并且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

因此,如何让这项两岸敌对状态的终止议题为两岸所接受并列为协商主题,虽见有波折,但也有坦途的希望呈现,譬如说,中共前任总书记胡锦涛在2008年12月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有段很长的描述来倡议「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他说:「海峡两岸中国人有责任共同终结两岸敌对的历史,竭力避免再出现骨肉同胞兵戎相见,让子孙后代在和平环境中携手创造美好生活。为有利於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为有利於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接?,胡锦涛在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中,再度提出「希望(两岸)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

习近平在2016年11月「习洪会」上曾向洪秀柱说明:「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也是我们的一贯主张」。

即使到了2017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宣读的「政治报告」中,虽然未见出现两岸要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的文字,但是习近平还是有说: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但在言语中表达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仍隐约见证两岸仍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的过程。

2、台北领导人某种程度上的赞同
在台湾,尽管2016年5月之后民进党上台执政,「九二共识」已不再认同,当然对于两岸协商和平协议的签署,也就不再有任何声音出现。但是,在否定两岸仍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的过程之前,千万别忘了早在蔡英文於2015年5月29日启程访问美国时,她曾提及到两岸应维持和平的状态。接?在洛杉矶台侨晚宴上发表关于两岸发展时再提到,区域的和平,是所有国家共同的责任。还表示她当选之后,要强调的就是,维持台海和平与两岸的稳定发展,将是民进党执政后的重要目标。到了6月3日,蔡英文在华府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CSIS)以「台湾迎向挑战-打造亚洲新价值的典范(Taiwan Meeting the Challenges Crafting a Model of New Asian Value)」为题发表演说时,更是指出,民进党执政后,将会信守对于维持两岸及区域间的和平与稳定的承诺。这些谈话应是表示出,民进党对「九二共识」可以不提,但两岸的「和平与稳定」,应不能忽略。

同样在国民党内部,提出要与大陆来协商和平协议签署的领导人也大有人在。早在2005年的「连胡会」,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中共总书记胡锦涛首度在北京会面,双方曾在会后以新闻公报方式,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这其中内涵包括「促进尽速恢复两岸谈判」、「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促进协商参与国际活动问题」,以及「建立党对党定期沟通平台」等五大愿景。不过在「连胡会」十二年后的今天,上述的五大愿景,有四个愿景已经陆续兑现,只剩下「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这项愿景尚未实现。

2011年10月,马英九曾表明将两岸洽签「和平协议」,列入他「黄金十年」政见规划。接?距离他卸任不到8个月的时间,即2015年10月间,马英九也被媒体披露将在近期内提出「台海和平倡议」,建议两岸在现有海上紧急救援、人道协助的合作基础上,为未来两岸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奠定基础。此项具备「准和平协议」意涵的倡议,系以1972年《两德基础关系条约》的精神为基础,为两岸未来走向预留空间。

另一位国民党提倡「和平协议」的领导人则是洪秀柱,她在2015年9月6日作为台湾「总统大选」国民党候选人时,曾在闭关沉思3天后出关,并在国民党中央举行的记者会上,首度发表她亲笔撰写的闭关感言《反省与承担》。在这篇近八千字感言里,她首度提及「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以及马英九提过的「不统、不独、不武」等主张,但也再次主张,两岸应进行政治协商,在恪遵宪法、平等尊严及民意为本的原则,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共同确定「分治不分裂」的两岸定位,并解决国际参与和永久和平等问题。

三、走向两岸最终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一些概念性的建议提出
如何让这项两岸敌对状态的终止议题为两岸所接受并列为协商主题,虽见有波折,但也有坦途的希望呈现,大陆留美学者,曾在耶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任教的王绍光有段分析最能切中这项「两岸终止敌对关系」的议题,在最后会走向落实,因?这项措施的结果,是会使得海峡两岸走向互利,也走向双赢。

因此,若要真正走向两岸最终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下面有几项概念性的建议应可列入参考:

第一、两岸和平协议的性质与定位:两岸尚未统一前,在「一中框架」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内协议

北京社科院台研所副所长朱卫东曾说,鉴于「两岸同属一国」的两岸关系本质属性,以及两岸关系相当长一段时间仍将处于和平发展的阶段,两岸和平协议的性质与定位应是: 

1、两岸和平协议的性质:属於两岸尚未统一前签订的正式结束两岸政治军事敌对状态,巩固两岸和平,促进两岸融合,维护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内协议。
2、两岸和平协议的定位:属於两岸尚未统一前,在「一中框架」基础上签订的,以巩固深化两岸和平,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合情合理安排两岸政治军事关系为内容,具有基础性、阶段性和综合性特点的框架协议。

若再清晰说明两岸何以必须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以作者的看法,胡锦涛的说法值得借镜。他在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曾提到:「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如果只是解决「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让尚未统一大陆和台湾,可先结束内战的「敌对状态」,进而就可签署「和平协议」,让国家统一的进程可以逐渐迈出。

第二、各自在其统辖地区,正式宣布的「和平宣言」
作者曾经建议,经过两岸在透过任何形式的公开协商前提下,能研拟出一套可由双方在同一时间、各自在其统辖的地区,正式宣布的「和平宣言」。为了促成这项「和平宣言」,我们也可以参考很多分裂国家的例子来择取其中间具有「和平发展」的精神:

1、北韩领导人金正日和南韩总统卢武铉在2007年10月4日曾共同签署了《南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的宣言》,《宣言》涵盖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法律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两韩在宣言之后,经济和旅游业的合作与开发,比预期的来得快速,而且还因在经济层面的紧密合作而加速两韩在政治及军事层面的良性互动。

2、西德曾在1966.3.25单边宣布《联邦的裁军暨保障和平的文告》(Note der Bundesregierung?fur Abrustung?und Sicherung des Friedens) ,简称为「和平文告」 (Friedensnote)。在这文告中,西德、对其友邦国家以及东欧诸国宣称,将不再使用武力解决德国统一问题,只用和平的方式来达到其统一的目的。本来此宣言并没有对东德发出,但事后在东德政府的要求下,西德联邦政府也同意此效力及於东德。

3、爱尔兰共和军政治代表新芬党领导人亚当斯和天主教温和派领袖约翰?休姆(在1998年获颁诺贝尔和平奖),於1993年联合宣布了一项和平计划。1994年8月31日,在北爱尔兰进行了长达25年的暴力活动后,爱尔兰共和军发表声明,宣布从午夜起实行「无条件的和不限期的」停火,这为北爱尔兰问题的「公正和永久的解决」提供了机会,也导致了1995年2月22日,英爱两国政府宣布达成「新框架协议」的结局。

这些例子当然不尽然与两岸现今的情况完全相符,但某些发展状况,则可作为两岸参考。譬如说,鉴于最早双方尚陷於相互信任不足、而且敌对状态尚在持续之际,一份「和平宣言」很可能就消除了相互之间的重大冲突,并能促进双方在经济,社会甚至于军事上的合作与和解,最后并达成了相互签署「和平协议」的结局。

最重要的是,参考这些例子,最好去除内中「国与国的关系」的内容,以及一些会触及两岸「现行规定」的底线。而且最好都能各自单边宣布,而非联合声明,这样才能避免要为两岸政治作定位的困扰。

第三、探索习近平的创新观点:两岸必须走向稳定的和平发展环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两岸必须走向稳定的和平发展环境,唯有如此,双方当局以及民众,才会体会到和平的重要。而且,两岸当局也不需要为两岸「和平发展」在方式上设定框框,只要双方同意「两岸同属一中」,共同迈向最终的国家统一,那么过程中只要有存在「和平发展」的环境就可。

譬如说,习近平似乎改变了北京过去必须遵循要签署「和平协议」这样固定的程序,所以他坚持的就是两岸必须走向稳定的和平发展环境。只要两岸和平发展的现象持续,最终即使两岸没有形式上的「和平协议」签署,可能届时彼此已萌生了中国必须统一的想法。我们应该相信习近平2014年2月19日在「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讲话中说过的这句话:「世界上的很多问题,解决起来都不可能毕其功於一役,但只要谈?就有希望。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两岸中国人有智慧找出解决问题的钥匙来」。


编注:本文由香港《镜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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