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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毒死李敖

来源: 曹长青 大中报特邀
 
在封闭的中国刚开放的时候,我曾欣赏过李敖。主要出于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他曾痛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柏,推崇西方自由主义价值,高歌主张西化的胡适。李敖早期比较有影响的作品是《播种者胡适》,赞美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所起的作用,肯定他想走西方民主之路的努力。
 
二是李敖当年敢批判国民党、嘲讽蒋介石。这跟他推崇西化有关,或者说,任何推崇西式自由民主的人,就必然跟代表专制的蒋介石和国民党发生冲突。自由与专制无法兼容。在当年维护蒋家王朝、顽固守旧的中国文人主导台湾文坛的年代,李敖那些跟(政治和文化的)权势们战斗的文字,表现了一种反专制精神。

 
三是李敖很用功,好像读了不少书(但基本局限于跟中国有关的),下的资料功夫也超过很多人,而且他还颇有活学活用历史的能力。与此同时,他勤奋写作,无论好坏,他那大概有几百万字的文章书籍,应该是熬了不少心血的结果。
 
除此之外,李敖有一条写作原则也是我信奉和力求实践的,那就是文章要尽量写得通俗易懂,不要掉书袋,不要用一些大词唬人。李敖曾强调,他的文字要让中学生和家庭主妇都能看得懂,我迄今赞同他这个主张。西人有言:那些故意绕来绕去、玩弄深奥词汇的,其实就是把浅水坑搅浑了,让你看不到底,以冒充深刻。李敖早期推崇自由主义、反国民党的文字的确通俗易懂,也简练、干净。但他后来这几十年的东西我早已不看了,因为垃圾用多么漂亮的盒子包装过来也不能吃呵,更何况这年头漂亮盒子越来越多,李敖的早已不上数了。

 
李敖后来之所以成为我痛恨的恶棍、文痞,认为他是中国文人中的恶之典型(他自认自己是中国人,不是台湾人),其中第一个原因,是他做人的缺德。政治观点另当别论。
 
以他跟萧孟能的官司(详情网上有很多)为代表的诸多事情表明,李敖是个没有良心、没有道德底线、没有任何做人基本规矩的“非人”。他后来一路把打官司做为一个赚钱之道,其邪门思维是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之前在中国,根本不了解李敖的为人和他那一堆令人目瞪口呆的恶行。世界上流氓很多,但文人能做到李敖那么流氓的,古今中外都没读到过,更别谈见识过了。
 
世界上伪善的文人很多,说一套,做一套;即使不是伪善的,也多是说的比做的好(这是自然的,很少有人能达到自己推崇的高度);但无论如何,最起码,大家都是宣扬正向价值。而李敖不同,他不仅行为缺德,更堂而皇之地公开宣扬损人利己的、负向的、甚至反动的价值(这里抛开政治观点、意识形态,仅指基本做人准则方面),最典型的一句是:

 
“你不知道我的性格吧?我一点亏都不吃的……过去吃亏就是吃亏了,可是现在我要占便宜占回来。我这人就是这样,绝不吃亏。”这跟曹操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完全是同一个逻辑。如此文人,天下罕见。谁跟“绝不吃亏”的人沾边,谁就注定倒八辈子霉,萧孟能就是最晦运的一个。
 
从李敖做人的极端缺德可以看出,他认认真真读那么多中国古书,吸收的全是恶,中国文化中好的一面跟他不沾边,真是一绝。他能把中国文化私德中的“恶”学得很到家,对那个文化中意识形态的恶——沙文主义,更是消化、吸收到骨缝里了。这就谈到他的政治观点了。

 
反台独当然是沙文主义的最典型表现。而在所有反台独的人中,达到李敖那种程度的,并不多见。如前所述,李敖早期曾推崇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但他闹剧一样的反台独,彻底改变了我对他“推崇自由主义”的认知。最近重读《播种者胡适》一文才意识到,该文多是叙述历史,他自己的观点只占很少部分,而且还有明显的错误之处,比如他写道:个人主义“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译作个性主义,这主义的特性有两种:一种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利害。”
 
明摆着,Individuality是指个人的特性、特点、特色,既不是李敖上述的解释,也不是个人主义、个体主义。我无意嘲讽李敖的英文,因为某个英文单词的意思查字典就可以知道。但“个人主义”则是一个被东方所有专制政权都妖魔化的词汇,其确切的涵义,则需要对西方民主社会(尤其是美国)的根基有非常清楚的认识才能真正懂得。

 
个人主义是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的根本价值,是保护个体的自由、个体权利、个体的尊严。懂得和尊重这种价值的人,绝对不会反台独,因为无论历史上台湾是否是中国的一部分,在个体主义的价值下,今天必须尊重台湾人民的选择权。相对整个中国来说,台湾是一个个体,中国应该尊重这个个体的选择;相对整个台湾来说,每一个台湾人是一个个体;所以只有用公投的形式来决定台湾是否应该独立,才能最大程度上尊重多数个体台湾人的意愿。
 
事实上,在李敖那里,个人主义就是个人风头、个人利益;自由主义就是言语可以胡说、行为可以放纵。他全然不知真正的自由伴随的是责任。李敖宣称欣赏胡适。胡适是反共、推崇自由主义的谦谦君子,李敖则去做胡适的正反面。李敖赞美胡适“有所不为、他洁身自爱”。有所不为,是指做人有底线;洁身自爱,是看重自己的个人尊严。而李敖不仅在思想领域彻底人格分裂,早已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在私生活领域,更是时刻不忘拿自己当猴耍;自卑自贱到成天炫耀自己有多少女人也罢了,还把自己的正面裸体贴到自己的书里,更举到立法院的讲台上,那就等于说,他跟大猩猩没两样,谈何“人”的尊严?不知那幅大猩猩照片是如何面对他女儿的。

 
李敖不仅当年在状况外,晚年就更走到了他自己所理解的“个人主义”的反面。他当年欣赏胡适,“以望七之年,(在纽约)亲自买菜作饭煮茶叶蛋吃”,而他自己今天却为个人利益去投中国独裁者和愤青们所好,谄媚共产党,煽动民族主义情绪,而且疯狂反美,居然写出《阳痿美国》那种比网上五毛愤青更低级的东西,甚至在演讲时说,“一切中国的苦恼,都是美国带来的。”李敖变成了一个井底毒蛙。
 
除了反美、反台独之外,按说一个反国民党专制的人,应该更反共产党,因为彻底剥夺私有财产、更加独裁专制的共产党更邪恶。但靠反国民党起家的李敖,晚年却跑到共产党的地盘说共党创造了中国的盛世,要大家“保住它。共产党愿意为人们服务嘛。我们就是人民,让它为我们服务”,“你要照顾它,我们希望共产党活一千年,我们在它背上贴着它、哄着它、耐着它,让它为我们服务,有什么不好?” “中国曾经经过那么穷苦的日子,现在虽然还是会穷苦,但比起以前真是程度不同了,感谢中国共产党!”这种话,即使是最无耻亲共的中国国内文人都说不出口。至此,李敖当年反国民党的意义已经荡然无存,成为一个人格分裂的典型。

李敖一面刻苦用功,勤奋读书写作一辈子,欲做思想家,一面胡吹乱侃,得意洋洋地宣扬损人利己之道,更像街头小地痞般把自己当猴耍。这种精神分裂的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坛上,你都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但在华人世界,怎么就可以出现一个李敖这种人格分裂的怪物?这里起码有四个原因:
 
第一,读中国古书中毒。跟柏杨同样,虽然他们早年都是反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柏,但在反复咀嚼那些糟柏的同时,他们吸取了那些糟柏中最毒的成份——沙文主义。沙文主义的核心,就是不尊重他人的选择权;这种不尊重,在家庭的体现是父父子子,在国家内的体现是君君臣臣,在民族和国家范畴,就是大民族主义。

 
除了沙文主义之外,中国文化里还有一堆害死人的负面价值:人和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等等,其阴毒、邪门超过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种族。而李敖又是刻苦用功地把那些毒素好好地咀嚼、消化、吸收,身体力行,成为展现那些毒素的最典型载体。
 
第二,台湾的特殊环境。台湾之前属于日本,所以台湾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化没有中国人那么精通(台湾的幸运),再加上228一大批台湾文化菁英被杀害(台湾的悲哀),于是在台湾“外省人”那个非常小的中国人圈子里,李敖稍微刻苦用功一点,就在台湾岛成“王”了,于是他就狂妄到不可一世了。

 
那为什么当年在中国也有很多人欣赏过李敖呢?很简单:其一,因为共产党也反国民党,所以允许他的东西在中国发行。其二,如果李敖在中国,他早就被抓进监狱灭掉了(当然更可能是,以李敖的精明,他早就圆滑闭嘴了,他2005年的所谓“神州之旅”足以证明他是那类人);正由于在中国任何一点反专制的思想表达都被灭掉了,所以中国人是从反(共产党)专制的角度看李敖那些反国民党的作品。
 
同样,如果李敖是在美国那种自由的环境,其一,他的那点想法根本不会“出奇”,绝不可能让他像在台湾这么出名,绝不会提供(媒体)条件让他像在台湾这么狂妄;其二,他那些反人类正向价值的言论、他那些13点的疯言疯语,他那些大猩猩举动,(根本不等他发展到那一步)早就被知识界口诛笔伐、扒三层皮了,他早就像老鼠一样钻地洞不敢见人了。

 
所以,在海峡两岸都“非正常”的环境下,李敖这个怪胎就产生了。但这样的怪胎怎么能被容忍、怎么能继续存活呢?这就是因为下面的原因:
 
第三,台湾的恶法。台湾有个不仅是落后,简直是反动的诽谤法。所谓的诽谤可以被判“刑事罪”,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会坐牢;虽然判六个月以下可易科罚款,即以缴钱抵刑期,但当事人必须出庭。任何人批评李敖,都可能被他告诽谤;而且陈文茜明说,告人是李敖的一个赚钱之道。很多被李敖提告的人和出版机构,不愿出庭见到李敖,或不愿麻烦,就给他一笔钱庭外和解了事。于是李敖就不仅赚到了和解费,更养出了他的霸道,越来越少的人敢批评他。所以是台湾的恶法在保护李敖这种恶人,让他成为文坛一恶霸。就我这本书,这篇文章,已经被好几位朋友警告,小心李敖告你。那我就等着,他要来告,我非跟他打到底,绝不和解!而且会信守本书序言诺言,起码再写十篇骂李敖。就不信恶霸能恶到底。

 
第四,前面谈到的,都是产生李敖这个怪胎的外在因素,在此之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那就是李敖有一股超出常人的偏执狂般的风头欲、名利欲。上述几个特殊因素和条件,使他在台湾“成王、称霸”了,于是他更加狂妄,风头欲也更强,整个成了一个风头狂。
 
风头狂为了自己的风头而口出狂言。他往往有些性格特点,也有超出一般人的表达能力,所以他敢说话,尤其说那些普通人想说却没胆、也没能力说的话,于是他就人气冲天了。这种人表面上是在追求某种理想,但实际上是“为风头、为人气而奋斗”。他最突出的特色,就是他不仅要无声无息的金钱利益,他更要风头、要荣耀、要得意、要做老子、要你们都来谄媚我……。对他来说,要风头之瘾超过要毒品。

 
当正向价值、大众的心声和他自己的利益在一个轨道上的时候,这种人的确很“敢言”,因为他清楚,自己的言论貌似出格,却得人心、颇有人气,不仅没损失,还能给他带来名利双收的利益。但当说真话没有既得利益,与他自己的名利不在一个轨道上,跟他的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甚至可能会有损失的时候,他就会立刻转向,是另一番表演了。李敖的中国行、北大演讲都诠释了这种人的生活哲学。
 
换句话说,风头狂也不是没有理念,但追风逐利是第一,是他的出发点和目标,甚至成为一种生理需求。这类人脑子里压根就没有原则、理念、底线、尊严这些概念。如果说有,那他的准则就是时髦的风向,他的底线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这种人非常现实,就是李敖的绝不损失,绝不吃亏,其本性是“痞”。

 
这就是这类人为什么常常变化、自相矛盾、人格分裂的根本原因。这类人的变化,绝不是在追求真理过程中真诚的思想转变、心灵成长,而是对时局、个人利益权衡后的结果。这种人在哪个阵营都是可怕的,因为他迟早会为风头和利益而放弃原则、放弃理念,那个时候,他就是你追求理念征途上的最大障碍,如果不是最大敌人的话。像李敖,就可以从最高调骂国民党、鼓吹自由主义,一下子成为给共产党点头哈腰的自我精神阉割者。再如台湾的另一个风头狂施明德,可以从民进党主席变成红衫军总指挥。
 
人追求名利当然没什么错,这既是人的天性之一,也是促个人奋发、促人类前进的动力。但名利的前提是真正“建功立业”、做正派的人(而不是痞子)。风头、名气、人气、利益只能是建功立业道路上的副产品,但很多人却以追逐副产品为奋斗目标。他们不知道,如此做法的最终结果,就是得到他们期待的正反面。在这点上,施明德是一个样本,李敖更是一个典型。

 
他要风光、渴望被重视、被尊敬,但结果不仅在民主台湾被淘汰(除了陈文茜,还有人把李敖当回事儿吗?),在中国知识分子中更被淘汰(连毛左派都不买他的帐,更别谈自由派知识分子了)。他大概只在“不醒人事”的年轻愤青里还有点市场。一旦中国民主了,人们有了言论自由,李敖在中国的情形就会更惨了,会彻底被边缘化,被淘汰。
 
李敖羡慕胡适“不是一个过时的人”,也知道“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结果李敖还活着,一个最最渴望被重视的人,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完全不被重视”的命运。
 
李敖对自己的现状当然很清楚,所以对自己的现状和结局很悲观。在陈文茜(2015年)给他主持的一场演讲会上,他以一种非常失意的口气劝告台下的年轻听众,“你们不要学李敖”,等于否定了自己。于此同时,他赞美、羡慕陈文茜多有钱,几条狗都有专人养。这就是八十多岁的李敖在临近盖棺论定年龄的最后人生哲学。

 
一个人辛辛苦苦努力了一辈子,写了上千万文字,就想要风光,要得意,甚至想在文化人中当“王”的人,结果落到不仅被遗弃,更落到被正常文化人(无论哪个阵营)当小丑看的地步。李敖其实是非常可怜的。归根结底,我认为最根本的是中国文化里面的毒素害了他。能把汉武帝之后的十几个皇帝倒背如流的李敖下了太多功夫研习怎样毒死自己。在这点上,他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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