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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乘客 滴滴司机是否需要无犯罪记录在中国引起争议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综合讯:根据BBC的报道,5月5日临近午夜,21岁的空姐李明珠走出郑州机场附近的沃金大酒店,拿出手机,打开滴滴出行APP约了一辆顺风车,意往郑州火车站。在中国,每天有超过2000万人次使用这个APP重复这一操作。
 
但与这天其他2000多万滴滴用户不同的是,李明珠没有抵达目的地。7日下午,李明珠的父亲向警察报案,称其失踪;16个小时候后,噩耗传来,警方找到遗体,李明珠身中了“二三十刀”,还发现精斑。
 
5月10日,案情在中国的社交平台微博上迅速引爆舆论,当晚,滴滴出行悬赏100万元寻找有犯案嫌疑的顺风车司机。

 
12日凌晨4点,警方在河南郑州市西三环附近的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初步确认该尸体是嫌疑人刘振华。
 
案件经过
 
5月5日深夜11时52分,济南21岁空姐李明珠乘坐“滴滴网约车”,遭27岁司机刘振华奸杀。司机行凶后弃车跳河逃逸溺毙,当地警方14日公开了李明珠最后身影的监视器画面。
 
警方指,李明珠上车10分钟后就因为被刘振华性骚扰,而透过微信向朋友抱怨:“遇到一个变态,说我长得特别美,特别想亲我一口,幸亏没坐前面”。李明珠虽有警觉,但最后没有逃离魔掌。
 
刘振华在6日凌晨零时03分退出“滴滴打车”App,并注销帐号。

 
负责本案的警员表示,刘振华没有依李明珠要求,前往郑州火车站,而是从南向北行驶数分钟后,来到一处荒地,在那停留约7分钟,然后再调头往相反方向行驶,“我们推断在这7分钟的时候,有可能在这个地方他把被害人进行了控制”。而后刘振华也被道路监视器拍到,他赤裸着上半身开车。
 
警方查出,刘振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直至12日凌晨4时许,警方在附近河道捞获一具男性尸体,经DNA鉴定,就是凶嫌刘振华,疑似畏罪自杀。
 
案件侦破暂告段落。但引发的讨论和争议并未停歇。网友密切关注和讨论,首先源于案情本身:未经世事的年轻生命,被这样一种残忍的方式被夺走;其次源于对安全的恐慌,每天常坐滴滴顺风车的人们,是否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滴滴该承担何种责任?

舆论除了对暴行的愤怒和受害者的怜惜之外,讨论最多的是滴滴出行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每个用户在注册滴滴出行服务时,都会对跳出来的用户协议直接点“同意”。但这个协议可能让滴滴公司在类似事件中免责。比如,《滴滴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中明确写出,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
 
换句话说,滴滴只起到撮合交易的作用,而非承运人。所以出现意外,滴滴并不承担交易双方风险。如果按照这样理解,在类似事件中,滴滴完全可以免责。事实上,在今年宣判的一起乘客因车祸诉司机和滴滴的案件中,滴滴被判免责。

 
“但事情渐渐发生变化。”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m-lab主任魏武挥向BBC中文表示,普遍被接受的避风港法已经开始向红旗法则迁移。红旗法则下,普遍的观点是,如果侵权方的侵权显而易见,平台方理应知道这是侵权行为,如果任由其发布,平台有责。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平台是可以发现侵权行为的。这就体现出了官方强调的“主体责任”。
 
魏武辉称,“在我的理解中,主体责任就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写进民事诉讼法的,是一个很沉重的责任。”
 
有人则从别的方面认定滴滴的责任。据滴滴公布的自查进展,嫌疑人刘某华的接单账号属于其父,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验证,“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这种情况属于滴滴的重大疏漏,因此要担责。

 
这种疏漏不是孤例。2016年5月,深圳24岁女教师钟某深夜搭乘滴滴后,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杀害。警方查明,涉案杀人司机案发车辆的牌照系临时伪造。
 
中国交通部也发声不点名地进行批评: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舆论汹涌谴责和官方严厉批评前,滴滴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随后宣布,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此外,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魏武挥认为,平台如果真需要承担主体责任,会彻底压垮共享经济概念的一个紧箍咒。
 
滴滴发布悬赏令是否欠妥?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是滴滴宣布悬赏100万元寻找一位顺风车司机,并公布了这名顺风车司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信息。
 
被害空姐李明珠的父亲说,他觉得滴滴的悬赏只是故作姿态,公司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慰问过他。
 
魏武辉认为,悬赏令背后更多是基于公关姿态和公众沟通的考量。
 
但针对网友对于私人企业发布悬赏令是否违法的质疑,多位律师和魏武辉都表示,巨额悬赏找人本身并不违规违法,前提是不能对所要寻找的人进行定性,不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

 
问题在于,滴滴是否有权利公布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由于案情比较简单,侦破进展较快,个人信息被公之于众,是否真的有必要?其次,他的亲人可能遭受辱骂和骚扰.....或被挤压在“他家谁谁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巨大压力下。
 
但律师冯坚坚持不同观点,他指出,在今年5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对于个人信息公开披露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有明确规定,包括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对滴滴行为的质疑,既反映了整个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提高,但也走入了将‘个人同意原则绝对化的误区。’”

 
是否应该歧视有犯罪前科的人?

作为补救措施之一,滴滴宣布会与中国公安部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员等人员进入平台。
 
有网友引用《南方人物周刊》此前报道称,歧视有前科的专车司机,或许代价更大。禁止有前科的专车司机进入这个行业是无法可依,出租车也没有这个门槛,所以是一种歧视,而后果之一,就是把刑释人员再犯罪的可能性提高了。
 
反对声音来自微博网友“@也要楚天阔”称, 你们为刑释人员说话,如何对得起被滴滴司机害死的21岁空姐?也许凶手之前并没有前科,但不能否认有前科的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常人。出租车行业必须禁止他们的加入。 ​​​​

 
2016年3月,深圳官方通报,在深圳网约车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分析人士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对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群体进行限制,不宜对所有刑释人员不加区分,全部限制。
 
也有舆论称,对驾驶员进行筛查和限制,那么对乘客是否也要这么做?去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名Uber司机在接到一名女性乘客之后,被该乘客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杀,最终不治身亡。
 
加拿大也有不少像滴滴出行APP这样的共乘服务,长途的有Rideshare,多伦多地区有Uber, Lyft, InstaRyde,还有今年新近推出的专为女性提供的共乘服务DriveHER。据报道,这些服务对申请司机的用户都会进行严格的筛选,以及背景调查。对于用户来说,还是要从安全角度考虑,最好在夜间不要单独一人使用这些服务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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