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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法盲司法部长的荒诞表演

来源: 潘文鸣






















大概是在十多年前,国内《南方周末》上有一篇短文,说的是中国司法部女部长吴爱英如何“开黄腔”,大讲外行话。

那是在一次座谈会上,吴部长在发言中,提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从吴部长的语言用词来看,她讲的是典型的中共官场的陈词滥调,没有一点鲜活的气息;从语气上来看,则类似于居高临下的主子给奴才训话,这也是臣民社会的惯例;从内容来看,所谓“讲政治”,就是要看党领导的意图,按党的意图办事;所谓“顾大局”,就是法律也要为党的全局部署服务;所谓“守纪律”,就是进一步强调要听党的话,党让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说白了,就是党领导认为谁有罪,你不能为他做无罪辩护。这在薄熙来搞得“重庆模式”中,人们看得非常清楚。

不过,但凡有点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律师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被告或者原告的合法权益。吴部长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一些与律师业务不靠谱的官话和套话,充分暴露了一个外行在领导内行时的滑稽和可笑,也说明了中共所谓“依法治国”无非是一个骗人的幌子。



要是在毛泽东的暴政最严酷的年代,随便她吴部长怎样胡言乱语和颠倒黑白,人们也只能装聋作哑,沉默无语。然而,经过文化大革命,特别是经过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尽管中国依然是个臣民社会,但人们内心深处的奴性已经逐渐减少,对领导讲得话是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有道理,已经有了分辨能力,也不再盲从。所以,尽管在官方控制的报纸和广播电视上,吴部长的陈腔滥调和低级可笑的外行话可以招摇过市;而在网络上,她的发言则遭到网民的猛烈抨击:有的说她是在挑战世界人民对法律认知的底线;有的说她是对“依法治国”的莫大讽刺;也有的说她这是明目张胆地主张权大于法……当时笔者看了网民这些批判,觉得中国还是有希望;但同时也不免有些疑惑:像吴爱英这样的没水平的人怎么会当上13亿人大国的司法部长?

出国后,看到香港出版的《中共女高官》一书,才知道吴爱英1951年出生在山东,她只读到初中,就发生文革,由于她在生产队积极肯干,被提拔为妇女队长。1971年作为工农兵大学生,她走进高校大门,学的是政治专业。学业结束以后,她的仕途一帆风顺,由一个农村妇女队长,一步一步爬到副省长的领导岗位,并主管山东省公检法。由于她紧跟江泽民和周永康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2003年被调到中央,进入司法部,两年后当了司法部长。

就这样,一个完全没有法律背景而且文化水平很低的人,当了中国新世纪的司法部长,这在古今中外可以说是十分罕见。

 


当然,吴爱英当了司法部长以后,也进党校去补一补法律专业课程。但可以想象,一个只有初中文化基础,并且一直混迹于官场的50岁女人,对于艰深的法学专业,她能够很快心领神会和速学速成?从她的人生经历来看,她一直接受的都是毛泽东的那套治国理念,什么依法治国,什么社会公平和正义,对她来说,肯定是格格不入。因此,她在司法部长的位子上的所言所行,必然像薄熙来一样,脱离不了毛时代的老套路和老办法。

事实也确实如此。薄熙来到重庆搞“唱红打黑”运动,她吴爱英则在全国1万4千多个律师事务所大建党支部。那么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怎么办?她则指示派驻党员“指导员”或“联络员”。就这样,她要在全国律师行业实现所谓“党的领导”,让当时主管政法的周永康和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对她另眼相看。然而,她这一套无非是毛泽东当年往上层建筑各领域派驻“工宣队”和“军宣队”的翻版。过来的人都知道,当年那些“工宣队”和“军宣队”进驻到全国各行各业的各个单位,颐指气使和指手画脚,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水平太差,出了多少洋相?闹了多少笑话?而历史已经翻开新的一页,她吴爱英仍然把毛泽东当年这套实践证明非常荒唐的办法拿出来,在全国推行,这不是开历史倒车,而且显得格外滑稽和可笑吗?

本来经过改革开放和大力强调知识化和年轻化以后,吴爱英作为司法部长应该顺应时代潮流,拿出一些符合世界政治文明的举措来扶持中国年轻的律师队伍健康成长;然而,由于吴爱英的知识结构严重残缺,思想资源极端贫乏,除了毛泽东那套过时的土办法以外,她实在拿出什么新鲜举措,所以才出现这种滑稽可笑的事情。



不仅如此,在薄熙来重庆“唱红打黑”的闹剧中,薄熙来和王立军导演了一幕“李庄伪证罪案”。薄熙来手下的酷吏王立军对重庆民营企业家龚刚模采取法西斯手段搞逼供信,北京律师李庄依法行使律师职责,结果薄王无法容忍,便对李庄进行栽赃陷害,判刑入狱。当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薄熙来和王立军在重庆搞的是文革复辟,是在制造新的冤假错案;而吴爱英由于和薄熙来在意识形态上是一脉相承,她马上抓住这个所谓“李庄案”大做文章,向全国律师界发出通报,要求全国律师从李庄案汲取深刻的教训。意思就是要告诫全国的律师,你们不能像李庄那样不识时务,去按法律程序给犯人进行认真辩护,应该服从薄王“唱红打黑”的大局。

可惜,薄熙来也好,吴爱英也好,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毛泽东的无法无天时代已经过去,在新的历史时期,既然有了律师辩护制度,你搞文革复辟,自然会引起极为强烈的社会反响。薄熙来和吴爱英两个人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一唱一和的表演,明显地暴露了他们两个都是毛泽东的阴魂附体,在大搞文革复辟。

天有不测风云。由于薄熙来和他的心腹干将王立军翻脸,王立军私闯美国驻成都领使馆,要求政治避难,结果许多惊天机密暴露出来,诸如薄熙来妻子杀人灭口,薄熙来和周永康阴谋政变等内幕,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于是,薄熙来的政治美梦彻底破灭。接着,李庄的冤案也大白于天下。随着薄熙来的倒台受审,以及李庄冤案的曝光,吴爱英作为司法部的头面人物,在全国人民面前自然也颜面扫地。所不同的是薄熙来的胡闹以身陷囹圄收场,而吴爱英却厚着脸皮仍然坐在司法部长的位子上。 

 



由于吴爱英文化素质低,眼界窄,满脑子都是文件精神和官场规则,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趋势所知甚少,所以,她既不可能从李庄错案中汲取教训,也不可能改弦易辙,她仍然怀着把全国律师改造成党的驯服工具的野心,继续在中国司法系统制定和部署了多项针对律师群体的管理措施,结果引发法律界人士强烈不满。大陆法学教授张赞宁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吴爱英本身是个大法盲,其所作所为都是违反法律的,她是中国破坏法制的主要推手,她没有资格当司法部部长。

2016年10月中,司法部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出炉。此《办法》再次引发了全国广大律师们的不满,有168名律师签名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司法部公开表示,修订中的《办法》是一部违反规章制度程序、严重违背宪法、违背国际法的文件,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同时中国数百名律师、公民联名要求罢免司法部长吴爱英,认为司法部几年来制定多部违反宪法精神的规章制度,在这些规章制度中,擅自增加司法部门权力,减损律师和律所的权利并增设义务,严重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破坏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把司法部变成对抗宪法法律和国务院的独立王国,吴爱英作为司法部主要负责任人,应当立即依法罢免其职务。



可见在当代中国,中共把吴爱英这样一个文化水平极低的法盲提到司法部长高位上,让她呼风唤雨,倒行逆施,这不是在中外司法史上出洋相?给中共的脸上抹黑吗?所以,总理李克强要启动程序罢免她的职务。

但中共官场有这样一个规则,就是像吴爱英这样的土官僚,尽管他(她)们没能力和没水平,在世人面前不断出怪露丑,而且不断遭到下级有关群体和网民的抨击和抗议,但只要她对上级忠诚可靠,就仍然可以稳坐权力宝座,继续发号施令。
 


习近平上台以后,为了建立他的威权统治,通过中纪委对充满腐烂气息的中国官场进行了一场大清洗。据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专题片透露,当中纪委的巡视组进驻司法部以后,首先发现司法部的政治部主任卢恩光言行举止十分可疑,仔细一查,他竟然是一个“五假干部”:年龄造假、学历造假、入党材料造假、工作经历造假、家庭情况造假(如他违法生有7个子女,则只填报2个)。

卢恩光是吴爱英的一个山东老乡,最初搞乡镇企业发家,他发现在中国有钱不如有权,于是就开始投机钻营混入官场。办法就是一路花钱,又一路造假,由乡镇干部到县政协副主席,后又当了华夏日报社长,又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任副董事长。他花了上千万的钞票,获得一路高升。

2006年吴爱英与卢恩光相识,2009年调入司法部。据专题片介绍,卢恩光的神奇之处在于不仅会造假,肯花大价钱买官,而且善于投合领导的需要,进行感情投资。如他能够每周都去给领导家里送菜、水果、各种肉食、半成品,什么书架坏了,钉钉修修补补这种小事,他也亲自上门动手。因此,他能调入司法部并成为副部级干部,专题片称司法部有关领导有重大责任。显然,部长吴爱英对卢恩光这位山东老乡有一种特殊的好感,从卢恩光调入司法部到他的不断提拔,吴爱英肯定出了大力。



由于卢恩光的造假案牵出吴爱英的问题,在2017年6月18届7中全会闭幕时,吴爱英和孙政才等被宣布“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究竟吴爱英的“严重违纪”是何所指?官方不愿意告诉老百姓。

由于官方对吴爱英的案子遮遮掩掩,所以,我们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一个是,中国法学专家和优秀法律工作者成千上万,找出一个适合当司法部长的人选并不困难,但当时为什么偏偏把一个法盲提拔到司法部长的岗位上?让她在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丢人现眼?习近平上台以后不是提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吗?为什么对吴爱英的严重问题不进行责任追究?其次,从吴爱英进入司法部以后,无论是发言,或是出台的一系列举措,都明显看出她不仅水平低,能力差,而且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规,明显暴露出她是一个极不称职的部长,引起网民和律师的不满和抗议,而中共领导却装聋作哑,竟然让她在司法部长位子上发号施令12年,这不是一桩咄咄怪事吗?再其次,堂堂的中国司法部,难道没有一个懂法的人,对吴爱英那些荒唐的言行,以及她主持制定的那些违规违法的条例和法规,做些必要的提醒?可见,中共口头提要依法治国,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等,是不是一种谎言和欺骗? 

总之,站在当代文明社会的角度来看,中共通过半个多世纪的专制统治,已经把中国打造成一个非常荒诞的社会——毛泽东时代的阶级斗争闹剧一幕接一幕,哪一幕不是都充满荒诞色彩?而80年代以后的几十年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官商勾结,共同对国家财富进行大肆抢劫和掠夺,哪一个法治国家会出现如此荒唐的现象?而吴爱英、薄熙来、王立军和卢恩光等官僚的表演,则让世人进一步看清所谓“社会主义特色”无非就是违背常情和常理的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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