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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移民诈骗,温哥华的当事人王迅面临房产被没收

Province seeks to seize two properties allegedly linked to immigration scam
来源: 大中报 张焕然

 
《温哥华太阳报》日前报道称,卑诗省政府准备诉诸法庭,以寻求没收两栋据称与加拿大最大移民欺诈案之一的主犯王迅(Xun 'Sunny' Wang,音译)相关的房产。
 
卑诗省民事没收部门的主管在递交卑诗省最高法院的起诉书中称,王迅的妻子现在拥有的两栋位于列治文的房产曾被用于帮助实施犯罪,因此应该被没收。
 
无牌移民顾问王迅曾利用名下两家公司伪造文件,以证明他的一些客户一直居住在加拿大,但实际上他们一直生活在中国。这个复杂的移民欺诈计划涉及护照欺诈、地址欺诈、雇佣欺诈、虚假文件以及指导客户误导移民官员。
 
按照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永久居民必须在五年内于加拿大至少住满两年才能保住永久居民资格,但在该案中有不少申请人只在加拿大居住了数天。但是,王迅及其名下公司却帮助这些申请人创造了“纸上人生”。比如,王迅及其手下顾问会告知客户如何获取两本中国护照,一本是真正用于旅行往返,另一本则是出示给加拿大官员看,他们还会给相关护照盖上假的出入境章。此外,王迅及其手下顾问还会与加拿大国内的一些“地址提供者”合作,他们会租用公寓、安装电话线并接听移民局官员联系申请人的电话。除此之外,王迅还成立了空壳公司假装雇用其客户,以证明他们都在加拿大工作,这些客户会先将钱付给王迅,然后再由其当工资发回给他们。另外,王迅及其顾问还会替客户填报纳税表,申请福利金和退税。

 
这个欺诈计划持续了近八年,期间有数百名移民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他们为此支付了逾$1000万元服务费。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曾告诉《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在案发后,王迅名下两间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和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的客户中,至少已有860人因为被剥夺移民身份而被驱逐且未来五年都不得入境加国,或是被禁止入境。
 
王迅对违反《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刑法》(Criminal Code)和《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法官认定王迅是该移民欺诈计划背后的“策划者”,并且未有报告自己在案发期间获得的任何收入。
 
在2015年11月,时年46岁的王迅被判处七年监禁,并处超过$90万元罚款。去年,王迅在服完三分之一刑期后已获假释。
 
据2003年8月的一份起诉书称,王迅于1997年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成为加拿大公民,他的妻子李静(音译)曾经购买位于列治文No. 4 Road的一栋四卧室独立屋,目前这栋房屋的估价略低于$150万元。
 
在2007年12月,王迅夫妇又在列治文购买了位于No. 3 Road 6068号的一套两卧室公寓,目前这套公寓的估价为$76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官员于2012年11月执行搜查令后,王迅以“发自内心的爱和喜爱”为由,以每栋$10元的价格将自己在这两栋房产中所占的份额都转给了妻子。
 
卑诗省民事没收部门的主管称,王迅将自己在这两栋房产中所占的份额转给妻子,是为了阻碍原告以及其他人将这两栋房产列为非法活动工具,以从中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卑诗省府在起诉书中称,王迅在将自己在这两栋房产中所占的份额转给李静时并未考虑房屋价值,王迅目前仍是位于No. 4 Road的房产和位于No. 3 Road的房产的受益业主。
 
起诉书称,李静也参与了非法活动,并且知道或理应知道这些房产是如何被用作非法活动。
 
起诉书还称,位于No. 3 Road property的房产曾被用于协助王迅的20名客户实施移民欺诈,而在当局对王迅名下两家公司的办公室以及其位于No. 4 Road的房屋进行搜查后,共查获90箱文件,18部电脑和200本护照,最终检获的数据多达12兆,其中包括上万封电邮,当局为了翻译这些文件整整花了一年时间。
 
据起诉书称,警方还在位于No. 4 Road的房屋里查获了九个伪造的中国出入境护照图章。
 
卑诗省民事没收部门的主管称,这两栋房产在未来仍有可能被用于帮助实施非法活动,因此应该没收交给政府。
 
控方尚未回应该诉讼,起诉书中的指控尚未经过法庭证实。被列为被告的王迅夫妇均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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