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上街 实因恐共
来源: 大中报特约 原乡
6月9号刚过去的周日,全球二十九个大都市爆发港人发起的群众示威游行。北美及欧洲英德法多地、包括多伦多(有两千多人),上街游行示威“反送中”。据报,香港的街道塞满人群,一些港铁线路半瘫痪,香港民间人权阵线说有103万人(约占香港人口的1/7)上街,此乃16年来或者是香港史上最大规模的游行示威,香港法律阶层、前议员和政务官、以及商学各界蜂拥出街,强烈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据说,如港府强行修例,港人会发动罢市罢课罢工。
何谓逃犯条例?1997年 香港回归时,保留了原先与世界二十个独立司法辖区的逃犯移交协定。基本的内涵是:“外人引渡,港人港审”,但不包括大陆和台湾澳门。如今港府修例,实为移人犯往大陆而度身订造。此举引起立法会内激烈争执,甚至爆发香港立法会史无前例的肢体冲突。由于港府未给出充分时间进行立法协商,拟将绕过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直接由立法会大会二读,故引发全民范围的抗争。
大多数的港人是守法市民,修例将犯罪分子送交大陆,原本有利于港人自身的安全而不应有恐惧和顾虑。问题是,修例将原本属立法会对每个引渡个案的审理之权利予以取消,而法院在操作上无足够人力审理每个个案,在香港司法独立日渐动摇的情形下,港人的法律权益势将削弱。
仅管特首林郑承诺,将不会因政治及言论原因移送逃犯,并保留特首有阻止移送的决定权。但问题是,如果大陆通过香港向其他与港有协议的地区要求引渡人犯,势必引发那些与大陆无协议地区(如欧美)的担忧,进而可能废止与港协议,那就必使香港的国际地位下降。如此,无疑会影响港人的民生。海量港人上街绝非“逢中必反”,而是担忧依靠商贸和金融维生的香港之国际地位将不复存在。
若说港人对大陆有忧虑,那确是事实。大陆的官商勾结、司法腐败历历在目,港商在大陆的生意大环境下会有舞弊,也会有纠纷,内地地方司法部门出个行文向港要人应该不会太难,这是港商的第二重担忧。此外,因政治原因或言论问题,虽港府表示不会受理引渡,但如果内地某机关变换名目,以颠覆国家罪或嫖娼及扰乱社会罪等要求引渡,港府似无理由不受理,这将对媒体和文字工作者及普通港人造成威胁。昨日欲定“23条”,今日强修逃犯条例,港人最担心的是,港府在中国的旨意和影响下,一国的两制愈发弱化。
归根结底,港人不愿意生活在难以把握的恐惧之中,才奋起抗争。而问题的根本,是大陆的司法腐败、以及司法制度和实践的欠公正欠严肃而不可信,使得港人有担忧和恐惧。当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承诺,愈发因诸多事变受到质疑,港人其实最需要的是信任。当信任不彰,而港人无可奈何地看着两制渐远,就只能走上街头。自由表达,乃港人最后的抗争手段。也请国人珍惜香港,这块中国最后的自由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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