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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加入工会就可以高枕无忧?

A sacked employee can resign, sue and seek severance — unionized workers are out of luck
来源: 大中报 梁楚怡


 
(大中报/096.ca讯)加拿大金融邮报日前发表了一篇专业律师Howard Levitt的观点文章。他透露工会成员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处境有多糟糕,直到COVID-19暴露了员工加入工会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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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evitt上周参加的多伦多新闻评论Newstalk 1010和温莎 800 AM节目中,他接到了几个工会成员的电话,这些人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糟糕。

来电者问题是如果被裁员,他们有权得到多少遣散费。答案是,几乎都是没有。

对于非工会成员来说,裁员是一种非法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几乎在所有情况下都允许他们像被正常解雇一样辞职和起诉,根据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服务年限、职位和其他因素,等待他们的是2-26个月的遣散费。Levitt在《加拿大解雇法》一书中列出了法院在确定员工将获得多少解雇金时可以参考的150多个因素。



这些都不适用于工会成员。在工会的字典里,没有不当解雇(wrongful dismissal)这回事,更不用说非法解雇了。除了极少数的集体合同(collective agreement)规定为暂时被解雇的员工支付一些报酬外,他们可以因没有工作或开工不足而发出解雇通知,而不受惩罚,至于被通知回家的员工则无任何补偿。

非工会成员可以将裁员视为不当解雇,并要求得到比如说18个月的全额报酬,包括增加的养老金福利,但如果他/她是工会成员,则根本无权得到任何报酬。

现在,如果临时裁员时间超过了各省《就业标准法》(ESA)所允许的时间长度,那么对于加入工会的员工来说,这就成为一种解雇。但即使如此,他们也只能得到《就业标准法》规定的最低限度的保护,除非集体合同通过谈判达成了更多的赔偿。很多工会成员都没有拿到这样的赔偿,而且大多数人的赔偿并没有达到非工会员工在不当解雇中获得的赔偿。ESA的“最低限度”就是这样。根据ESA的规定,一名员工在被不当解雇的案件中可能会得到20个月的赔偿,但工会员工只有权得到8周的赔偿。

一位加入工会的来电者极为沮丧。这明显违反了集体合同,工会出面为他提出申诉。几个月后,当他重新想了解调查进度时,被告知工会已经“撤销”了他的申诉。他去见了一位律师,律师也帮不了他,他必须通过工会寻求援助。

这个故事很常见。加入工会的员工不能在法院起诉,只能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申诉。工会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可以决定将哪个案件提交或不提交仲裁,将钱花在哪个案件上。某人被无故解雇并不能要求工会将案件提交仲裁,而非工会成员则不同,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聘请律师并诉诸法院。

如果工会拒绝受理解雇类案件,参加工会的成员则不能聘请律师。Levitt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某大学的一名教职工被告知工会不准备受理他的解雇案。他问Levitt能否自费代理他的仲裁。因为工会“拥有”这个申诉,所以拒绝让他继续进行,并代表他放弃了申诉。



如果工会不受理他的案件,工会成员有什么办法?他们可以以工会有“任意性、歧视性或恶意行为”为由,向劳动关系委员会提出申请。通常,工会有错甚至不合理的事实是不充分的。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考量,成功率非常低,工会被视为非专业的机构,劳动委员会允许他们犯无关紧要的小错而不受惩罚。即使申请成功,他们也只会命令工会将案件提交仲裁员。工会败诉后,可能会心存不满,而员工也可能仍然无法向法院申诉。

以下是Levitt最近收到的一些常见问题。

问:尽管佣金是基于成功交易而获得薪酬,但在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的离职方案时,是否应包括以前年度的佣金?

答:在确定不当解雇损害赔偿金时,应推定包括在法院判决的通知期内本应获得的所有报酬。当然,这也包括佣金。一般来说,法院在确定包括哪些内容时,会考虑到过去两年佣金的平均值。

问:我因为健康问题被解雇(公司不想迁就我),公司给了我一份离职协议,我接受了。我可以撤销协议吗?

答:因健康原因被开除是侵犯人权,导致额外损失。一般来说,一旦签订了解除合同,再来追究就太晚了,但如果解除合同中没有包括人权方面的赔偿,你可以向人权法庭起诉。或者,如果你没有时间考虑解决方案,当场签字,法院可能会搁置此前合同。



问:最近法院对劳动合同中的有因/无因语言的判决,是否会影响到去年原本精心起草的解雇条款?

答:合同签订时是否可执行与此无关。合同在被解雇时必须是可执行的。正如最近的两起案件显示,安大略省90%以上的解雇条款无法执行,并可能在加拿大大部分地区产生同样的影响。

注:Howard Levitt是Levitt律师事务所(Levitt LLP)的高级合伙人,他是就业和劳工律师。他在八个省从事就业法的相关工作。他著有六本书,包括《加拿大解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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