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庭对12港人偷渡案做出判决 最重3年徒刑、2名未成年者移交港警
来源: 大中报 冯惠蓉
(大中报/096.ca讯)德国之声(Deutsche Welle)报道说,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网站12月30日公布,12港人中,邓棨然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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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映瑜则以同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则以“偷越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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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归案后,邓棨然等10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和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邓棨然、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郑子豪等8人可依法从轻处罚”。
这项公告也提到,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宣判。
未成年2人不起诉移送香港
香港电台报导,盐田人民检察院30日公布,对自愿认罪、认罚的两名未成年人黄临福和廖子文,经过依法审查,不公开听证,以偷渡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圳方面今早会把两人移送香港警方。
12港人2019年在港参与“反送中”运动,其后涉及不同案件遭诉,2020年8月12人从香港搭船拟偷渡前往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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