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自由车队暴露了自由的丑陋一面(评论)
来源: 大中资讯 王飞
(大中/096.ca讯) 加拿大环球邮报日前发表了一篇Beverley McLachlin的评论,他曾在2000年至2017年期间在加拿大最高法院担任首席大法官。
评论说,在卡车车队的抗议活动中,人们看到要求 "自由 "的横幅在停在国会山前的卡车上挥舞。但这种自以为是的 "自由 "意味着什么?
今天你也许关心的话题:
*教育:加拿大医学院学生的培养方向很有问题
*观点/评论:中国的新冠清零政策是向自然发起挑战
*贾宁扬脱口秀 2022-03-28 加拿大那些亲中共的、没有自信、没有能力的华人商人和政客
答案是,这种所谓的自由很含糊,没有定义。
为所欲为的自由意味着: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权利;抗拒接种疫苗的权利;挟持渥太华市中心居民和企业的权利;诋毁政府官员并要求总理下台的权利;对少数族裔大喊大叫的权利。
漫无目的的自由也意味着没有意义。因为除非进一步限定,否则自由是一个空话:"免于什么的自由?" "有了自由可以做什么?" 除此之外,"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如何界定我的自由?"
自由不是绝对的。人们生活在一个繁杂社会中,一个人行使的自由可能与另一个人行使的自由相冲突。《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第1章明确指出了这一点。该宪章赋予加拿大人一系列的权利和自由。但它在前面提出了这样的警告:这些权利和自由虽然珍贵,但并不是绝对的。《宪章》宣称,政府可以限制自由,只要这些限制在一个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中是 "合理的",不是毫无道理的限制"。
底线是,你不能以不合理地与其他人的自由相冲突或影响的方式行使你的自由。《宪章》所保障的自由不能危及他人。有自由就伴随有责任。
那么,谁为加拿大人的自由设定限制?
首先,加拿大的联邦政府—人们在议会中正式选出的代表,以及有责任维护 "和平、秩序和管理 "的行政部门。加拿大的政府必须在特定情况下标明自由的界限。比如,什么时候你必须戴上口罩,你是否可以在没有疫苗证明的情况下穿越加美边境,多少人可以参加一个聚会,谁可以返校上课等等。
但政府并不可以为所欲为。他们所说和所做都是需要负责任的。如果他们行政令有错误,人们可以在下一次选举中把他们赶出去,并通过法院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公民有权在法庭上挑战政府对人们自由的限制。在如疫情这样的危机中,马上挑战政府限制可能极有难度。
但在适当的时候,法院可以审查政府的所作所为,查看政府对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所施加的限制是否合理和正当。问责机制(mechanisms of accountability)可能不会立即生效,这可能会使那些感到自由被侵犯的人面临消极情绪。
但从长远来看,问责机制是有效的。它们植根于加拿大的宪法和加拿大人对法治的共同承诺。如果政府超越了职权范围,法治系统提供了一个有序和有效的程序来恢复平衡。当然,另一种局面就是无政府状态。
在这场无休止的疫情中,人们看到省和联邦政府,按照《宪章》的要求,努力将自由的界限划在正确的位置,设定 "合理 "的限制,这在"在一个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中是站得住脚的"。
不可避免的是,一些人不同意某级政府的某一个特定的限制,这个限制应该保持多长时间,以及应该如何执行它。如果加拿大人顾及加拿大民主和共同的未来,需要在短期内服从这些限制,迟些时候用选票赶走这届政府,而且要求法院让政府负责。
危险的是,对政府的特定限制有看法的人可能会变得不耐烦,决定自己动手,进而威胁到他们周围人的利益,更深层次的说法是,其威胁到人们共同生活的宪法框架。
在部分抗议者眼中,自由的概念被定义为不受政府限制而做自己想做的事的权利,这个概念成为这些暴徒伤害那些只是在做自己的事情并试图做正确事情的加拿大人的遮羞布。没有限制的自由不知不觉地被这些暴徒利用来对付遵章守纪的加拿大人。可悲的是,渥太华卡车司机的自由车队揭示了自由的这一丑陋的一面。
学者Elisabeth Anker在她的《丑陋的自由》一书中审视了美国历史上利用自由来为带有歧视、霸凌性质的法律和法规辩护。人们现在知道,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加拿大。
当人们从疫情蔓延迈向常态防疫时,加拿大人需要了解自己宪法规定的自由的真正性质。
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应该受到合理限制的。
自由,如果被误解为可以为所欲为是很危险的。
受到合理限制的自由,使人们能够共同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对于所有加拿大人的和平和繁荣的未来至关重要。让我们不要让我们珍视的自由变成丑陋的自由。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大中资讯网立场。评论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亵、歧视,或令人反感的内容,本网站有权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