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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加拿大“入息分裂法税务优惠制”公平吗?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本文的标题其实应该是“世界上有没有公正公平的税务制度”。不管用哪一种标题来阐述税务制度的公平性,其答案都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公正公平的税务制度。其不公平不公正的原因绝大部分不是人为的,而是存在于复杂的纳税人入类型之中。我说世界上没有公正公平的税务制度,绝大部分不是“人为”的,而是可能有漏洞,因为其中有一小部分确实是政府的”故意”安排。

在大学里念财务会计时,税务科目只是整个会计学里面的一个极小组成部分,可是每一个人却终身要与税务打交道。俗语说,人生有两件事是逃避不了的,一是死亡,另一个是纳税。其实在阁下寿终正寝以后,如果还有相当数目遗产的话,仍然要向税务局报税,只是你已经闭起了双眼,有你的后代或继承人为你向税务局作最后的交代而已。所以探讨税务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这个课题,是有很多读者的。

本文所要探讨的不是什么复杂的税务话题,只是加拿大联邦政府早已提议和准备在下一次大选以后(如果哈珀政府仍然当选的话)实施的一项税务优惠政策,叫做“收入分摊政策”或Income Split Policy。具体的做法是,如果一个有十八岁或以下子女的双亲家庭,不管是只有一个人赚钱还是夫妇两人都打工,夫妻或家庭的总收入,可以加以平均分摊报税。这样做当然能够降低税率。哈珀总理在2011年就已经提出,在下一个大选以后,如果联邦政府平衡了预算,就可以实施这个政策。这个税务优惠法的规则是,一个此类的家庭,夫妇两人可以平分高达80000元的总收入,即每人40000均分报税,以降低税率。举例来说,如果夫妇两人只有丈夫工作,年薪是80000元,妻子在家照顾孩子。在分裂报税政策实施之前,丈夫必须纳税大约14520元的入息税,而现在他可以把其中的40000元分到妻子报税单上报税,所以两入各自只须缴税6000元,总共12000元,因此为他们节省了2520元。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渥太华似乎已经决定,一旦在明年平衡了年度预算后即实施这个政策,可是它却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

有人向哈珀总理提出忠告,这个政策在法律上非常不公。原因是,首先,它歧视低收入家庭的纳税人。根据C. D. Howe Institute组织的统计显示,这个政策对大约85%的加拿大家庭毫无益处可言。得不到这个政策利益的,或者是单身家庭成员,或者他们没有18岁以下的子女,或者是夫妇俩人的工资几乎相等。试问,同样是国家的纳税人,为什么这些家庭成员和个人没有享受这个免税优惠计划的资格?这个税务政策的不公之处还不仅于此,而且是对夫妇两人分别赚取40000元工资的合格家庭的不公和歧视;这些家庭不但所得到的税务优惠几近于零,或远低于只有一人赚取80000元工资的家庭,而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家庭,在交通费用,上下班时所必须花费的衣着打扮,以及用在照顾18岁以下子女等各项费用相加,也远高于妻子(或丈夫)留在家里照料子女而赚取同样工资家庭的开支。结果是,联邦政府这个估计每年要耗资30亿的分摊报税政策,不但只是对少数纳税人有利对多数人不公,更是对占绝大多数贫困纳税人的极大“歧视”。联邦政府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耗资巨大的分摊报税政策却变成了一个厚此薄彼和吃力不讨好的人为的“歧视”政策。

当然,有人会争论,这个税务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协助有子女的家庭,以此补偿或鼓励人民多多生育,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改变加拿大人口稀少的国情。生育和培养子女是要付出辛劳代价的。所谓增加加拿大人口,人人有责,那些不愿意尽这一份职责,希望把培养子女的艰辛任务让其他公民承担的纳税人,让他们的家庭享受这个税务优惠,是理所当然的。应该不属于不公。那么,就算是把这些单身家庭剔除在外,对于绝大部分同样有十八岁以下子女而收入不多或不超过800000元的家庭而言,税务分摊政策仍然是一种歧视贫困家庭的税务优惠政策。占加拿大的44%的纳税人家庭,仍然没有得到这个税务优惠政策的好处。他们仍然属于受联邦政府的税务政策歧视的纳税人。

想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税务优惠政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入息分摊报税法,绝对不是一个公平的税务优惠法,因为它仅仅使一部分人受益,而有将近一半的纳税人几乎毫无所得,它是一项无法被全体公民所接受的税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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