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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辩护律师,滕秀金谋杀案的审判竟然了结

来源: 大中报特约 原乡
上周,藤秀金被无亚裔的5女9男陪审团认定弑夫一级谋杀罪成立,法官判滕终身监禁并25年不得假释。由于法庭有滕案的媒体禁制令,滕案的是非曲直公众无法详知,但该案的审理、定罪与判结,被告人藤秀金是没有辩护律师的,只能勉强地作有限的自我辩护(时有被法官驱至声像小房间看审,无法充分自辩以影响陪审团)。所以有主流媒体称这个案子:“一桩异乎寻常稀奇古怪的审判(a bizarre trial)”。
 
一桩谋杀重案,被告人居然无辩护律师相伴走完案审程序,这在一个法制社会岂止是异乎寻常,用滕的话讲是法官忽略了“我拥有的宪法权利”!去年8月滕案曾经的律师Bevin Bains说,“一级谋杀的控罪都是要有正式的审理”。藤秀金对法官的不满,被某些中文媒体描述为“咆哮法庭”,以至于滕被驱离法庭坐小房间看自己的庭审,都被认为理所当然或咎由自取。有的甚至庸俗地认为滕能用流利英文在法庭对话,手持熟读的刑法书,就算不吃亏了。当读到护士谋杀案嫌疑人E Wettlaufer的律师Brad Burgess要求控方提供更多的证据时,笔者真为华社某些人的自甘低下感到悲哀。滕是少数族裔新移民妇女的身份,无须用春秋的笔法作什么阐发或影射,单就无辩护律师这一条,足够读者掂量审案的公正度。
 
藤秀金丈夫的确切死因应由法医作专业的解剖鉴定。滕丈夫死前滕为其夫买了她自己作为受益人的200万保险,事发处发现的滕买的绳子等器具,以及滕的未及时报警和确切述讯等,这些可以被装进谋杀案的脚本。但真相不同于想象,法医和现代刑侦对事件的专业还原,才是结案的关键。还原真相亟需控辩双方的专业工作,腾秀金一个中国的高中生对此显然是无能为力的,而法官不依法为被告安排辩护律师放任或促使腾自辩,亦显然是未尽责和欠专业的。据报滕案曾经有过若干辩护律师,有的滕不满意被拒绝或解雇,有的不愿接手或不方便接手,司法部长有文指出,反对滕为雇律师申请资金因为不能鼓励她滥用制度。即便如此,为何法官不向陪审团强调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反而提醒陪审员“必须彻底无视”她(滕)的言论,且限制无辩护律师的滕在法庭作充分的自辩(驱进小房间,如何尽力影响陪审团?而这恰是腾最后的权利和机会)。
 
法庭上腾将有关文件扔弃在地,以及大声斥责法官,这恰是自然人的愤然反应,不值得贬斥及嘲讽。藤秀金并非是第一个无辩护律师而在法庭被判审的华人,唐炜臻就是前例。如果说在无辩护律师上腾秀金与唐炜臻有类似的境遇,那申请媒体禁止令则犯了同样的错误。经由媒体对案件的公开透明化,除了促使控辩和法庭仲裁的自律,对事实上的弱势者将赋予更多的公正对待。庭上的法律工作者“法庭之友”,可以对被告有所帮助,但负的责任有限,对被告的专业保护微弱,充其量是有胜过无,没有辩护律师,被告的宪法权利无疑遭受剥夺。况且藤秀金至今还是中国公民,有关机构及社区领袖竟然沉默不语?不管涉事者是怎样的罪大恶极,该受怎样的惩罚,即便这些人是我们的敌人,大家也该极力维护他们基本的宪法权利。
 
无辩护律师即对被告开审,不仅显示了审判的异乎寻常,亦在毁损本国司法公正的声誉。套用时下人们惯用的句式:放任个别人的权利受损,我们大家都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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