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 安省民众对“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争议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每当评论西方国家或加拿大的“法律公正”,或法律和人权之类的课题时,总是要提到一句我们华人在这个议题上的感慨之辞。那就是自古至今都适用的一种情形:在任何社会,对穷人而言,就根本没有所谓的“法律公正”可言。因为在现实世界,不论是古今中外,也不管是在哪一个国家,或任何类型的政治制度之下的社会,穷人都不可能真正享有所谓的“法律公正”的权利和机会。对于这种不平等现象,中国的民间流传着一句言简意駭的感慨之言,那就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话。对于无财无势的普罗大众而言,谁都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主和人权的进步,政治制度的改革,法律公正也有所改进。在二次大战以后产生的共产主义制度,是一个名副其实,只有共产党才有特殊权益的“无法无天”社会,根本谈不上普通百姓所谓的人权和法律公正。就是在西方国家民主制度国家,在司法制度上,也存在着令人诟病的重大瑕疵和弱点。在民主自由国家里所谓的“法律公正”,其实也是有极大限制性的公民权益。是的,从理论上讲,民主国家的公民,不管其在经济地位或政治地位上有何差异,或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是达官贵人还是升斗小民,在法律面前应该是一律平等。但是在实际上却并非完全如此。这几乎是谁都理解的道理。以安省为例,最近的民意调查就显示出这个趋势。
据安省的《行动集团》(The Action Group)在今年八月所收集的,有关民众对本省的已经有“百年传统”的古老司法裁判系统的意见,就显示出几乎全面一致的愤慨激情。在对1500名民众查询时所显示的意见中,有78%的安省民众感到,安省的司法裁判系统太过陈旧古老(Old Fashioned),有71%的民众更认为,这个司法系统令人深感畏惧,混淆和毫无效应的感受(Intimidation,and Confusion);更有60%以上的人,感到这个裁判系统不但令人感到毫无效应(inefficient),更感到它已经分崩离析(Broken)。在最近发生和喧闹一时的,诸多有关性侵犯案件和黑人民众投诉受警察部门不公平待遇的风潮中,只有大概一半的受访者感到,人们有公平公正的机会接触到司法系统。只有约13%的民众,感到他们有受这个司法系统公正公平待遇的机会。而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任何人一旦牵涉到这个“法网”之中,想得到全面和公正审判待遇,则必须有相当足够的经济能力,才能够聘请律师,上法庭为自己作辩护。而律师费用则决非一般人所能负担。这是谁都知道的残酷现实。
是的,从理论上讲,要是穷人遭遇法律麻烦,或受人诬告或欺凌,他可以申请所谓的“法律援助”。可是在实际上,真正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穷人,如凤毛麟角。绝大部分的穷人,则只能够听天由命。事实上,几乎民主国家的所谓“法律公正”,在很大程度上,只有富人或中上阶层民众才能够享受的权益。这种情形,实际上也是一种虽非人为的,但在实际上也是一种“有钱无理莫进来”的“法律公正”。这正如多伦多名律师Daniel Brown所说的那样,政府的法律援助经费一再萎缩,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几乎没有一个穷人能够涉足的“奢侈品”。
据Peter Posenthal,一位有多年经验的民权运动积极分子和刑事犯律师,和《刑事犯律师工会》(Criminal lawyers’ Association)主席的意见,我们的司法系统有太多的阻力和原因,导致贫困民众无法享受到法律公正权利。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进入到这个法律系统所牵涉到的费用太过昂贵。它实际上变成了一个只有在经济上具有权贵地位,或中上阶层的民众才能够或“有资格”进入的法律系统。民主国家的这种“法律(不)公正”,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只为有钱人,或中上社会阶层民众服务的司法系统。它也是经常遭到像中国那样的极权主义国家的讽喻,及为其本身违反人权的独裁专制制度作辩护的藉口和课题。当然,共产极权主义所忘记或故意避免的一点是,西方国家在民事法规上所显现的法律公正缺陷,所牵涉到的只是人口非常稀少,不幸跌入法律讼诉的民众,而极权主义在法律上的违反人权,则是全民性和制度性的弊端。两者根本无法相比。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够因此而忽略了民主制度法律系统所存在的,穷人难以取得法律公正的重大缺陷和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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