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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报:追寻「顶尖律师」陈小敏的成功轨迹

来源: 莫利亚


镜报编者按:陈小敏和他领导的高质素、高水准、专业化的团队,在办理华资公司在美国的商业活动中碰到的法律事务过程中,谱写卓尔不群的傲人业绩,奠定了在美国律师界享有的影响力,并跻身於美国主流社会的先进律所行列。

总部座落於北京市金融街核心区的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批准建立的中国最大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全球网络化服务体系和海外分支机构最多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2001年陈小敏所在合伙制律所正式成为德恒律所全球五个国外分所之一,也是德恒律所全球合伙人之一。陈小敏拥有中国、纽约州、美国最高法院和美国国际法院律师执照,是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国际商会仲裁法庭案件仲裁员。

德恒律师信守「德行天下,恒信自然」的理念,遵从「勤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宗旨。德恒律所纽约分所主任合伙人与他的团队,先后成功地参与众多大型的跨州和跨国界的复杂的法律业务;为在美国的中资企业/公司、合资企业在相关领域的业务需求,出色地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经验丰富、优质高效的「全程护航」法律服务,赢得了稳定的一流客户群。历经历练,实践证明,陈小敏和他领导的高质素、高水准、专业化的团队,在办理华资公司在美国的商业活动中碰到的法律事务过程中,谱写卓尔不群的傲人业绩,奠定了在美国律师界享有的影响力,并跻身於美国主流社会的先进律所行列。
因其功绩,陈小敏被国际主流杂志汤姆森路透社出版的《超级律师》连续三年(2012-2014)评选为「大纽约地区商法/公司法顶尖律师」。在《超级律师》十多年来的评选中,由留美华裔律师陈小敏博士首开先河获「大纽约地区商法/公司法顶尖律师」荣誉称号,是德恒的骄傲,也是华人的骄傲!况且,自2002年起陈小敏应邀担任镜报月刊纽约分社常年法律顾问,更是倍感骄傲,值得称道。

「顶尖律师」的产生及评选的要素

为追寻陈小敏律师的成功轨迹,探讨他成功的秘诀,他欣慰地应邀来到纽约分社接受了笔者专访。首先,让我们了解「顶尖律师」的产生及评选要素有哪些?

已开展十年的「顶尖律师」评选,由美国汤姆森路透社出版的《超级律师》杂志举办。汤姆森路透社是加拿大媒体巨头The Thomson Corporation 与英国老牌通讯社路透社集团Reuters Group PLC合并组成的商务和专业智能信息提供商,全球三大资讯提供商之一。一年一度评选「顶尖律师」现已推广到全球,旨在评选出获当地同行推荐,主流同行认可,再由专家根据候选人公开的律师执法业务记录进行评估,对每位候选人从12个要素进行考量,以得分高的当选。美国大纽约地区是律师最集中、评选竞争最激烈的区。根据笔者理解,现将12个评选要素结合案例综合报道如下:

1. 能够参与大型和复杂的案件。在美国,除特殊原因,交易和案件都是公开有案可查的。比如上市,作为主管律师签名,都会在上市公司各种报表中出现;在代表客户的诉讼文件中都会体现。

2. 有扎实的基本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律师的基本功是否扎实非常重要,即要知道某法律原则的来源和产生的背景。如不扎实,经验再多,仍不会知道某惯例或做法的所以然。只有基本功扎实才不会被时髦的做法迷惑。如:在美国金融危机发生之前,陈小敏曾经代表某一中资银行给某500强公司几千万美元的贷款。当时市场上贷款非常容易,是借方市场。因此,当时一些代表借方的美国大律所开始将租赁协议中的「萎缩条款」(Contraction Rights)运用到贷款文件中,即借方可以在业务突然或大规模萎缩或下降的情况下,可随时解除贷款协议,或要求更优惠利率。借方律师一定以该条款当时通行为由,放到贷款文件之中,很多律师也许因为大所律师都这么做,也许认为没问题。但陈小敏坚决反对,认为不管甚么时候,银行贷款最基本的传统性保障是不应该变的,不能跟风。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理,否则合同就失去了作为合同的意义。果然不久后发生的金融危机,不少商业银行因其贷款合同有这样的贷款,贷款协议被借方取消,银行无法执行担保资产,损失不少。

又如,陈小敏在2006年代表一家公司在美国上市,想挤入上市前投资的基金有近40家。在过户的最关键时刻,代表众多投资基金的著名美国律师坚持要在融资协议中加入一条款,即美国的判决必须在中国执行。德恒纽约所的案件律师是美国律师,无法说服那位著名律师。最后陈小敏亲自出面从法理上指出,国与国之间要执行对方的民事判决,必须要求有如下几个前提:一、双方有互相执行判决双边协议;二、双方国家都是某跨国民事判决国际公约的签字国;三、中国有这种执行外国民事判决的先例。律师是执法者不是立法者,在任何文件中要保证合同条款是可以在所在国的法律制度下是可以执行的,否则超出了律师的责任范围,做了应该是立法者做的事。因此,在本案坚持上述条款是没有意义的,而且还将律师置於误导客户的风险之中;如果客户在美国的判决不能在中国执行,客户有可能指控他失职。除非对方律师能说服中美两国的立法者让他们修改现有法律。当然对方律师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最后,终於对方被陈小敏说服,放弃那一条款,使上市计划按时进行。虽然道理是非常简单的基本常识,但在复杂的事务中,即使大名鼎鼎的律师往往也会忘掉最基本的原则而犯同样的错误。

中美烟草官司中显杰出领导能力

3. 陈小敏作为各种案件的团队负责人,显示出杰出的领导能力。例如:2003年开始,中国烟草总公司以及数家子公司在美国34个州被诉,因所谓的违反销售香烟所在州「托管基金法律」。根据这个法律,任何烟草制造商,必须根据所销售每根香烟的价钱比例,为销售所在州设立一笔「托管基金」,持续25年。受益方是所在州的香烟受害人。按照传统的国际贸易,进口国的法律问题一般由进口商负责。但是由於许多美国香烟进口商没有交纳或没有及时缴纳上述基金,所在州检察官当然就根据法律找上中国生产商。虽然实际上并不是中国烟草生产商的过错,而且他们确实不知道美国的上述法律。但美国是一个不能用「不知道」为理由而「违法」的国家。更复杂的是,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当时既不是生产商,也不是出口商,各地烟草公司都是独立法人。被美国州检察官拉进诉讼,纯粹是因为中国的专卖体制。这是一个巨大的诉讼工程,不仅要协调各被告、根据不同州法及时应诉,还得在各州建立当地州律师团队,并且和全国检查官协会协调。陈小敏及时地在短时间内和北京德恒总部确定了应诉方案,以德恒纽约所作为全美的指挥中心,同时物色和落实案件所在州当地律师,首先将中国烟草总公司脱出诉讼,然后以各烟厂名义和各州和解。在这样复杂的诉讼工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前功尽弃。出问题并不可怕,但必须立即拟定解决方案。仅仅管理办案律师就是一件麻烦事,因涉案律师多,分散在各州且脾气不同。作为团队负责人,陈小敏不仅要监督办案质量,还要协调纽约律师和各州律师在某些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和应对方式。此外,要严格对各州律师原已同意的费用预算进行把控。有个州律所因远超预算,客户不可能支付,就单方面撤出,撒手不管。幸好陈小敏早有预料,及时补上,以致没有影响案件结果。另外,陈小敏花大量时间说服各地检查官以及全美检查官协会,利用充分的证据和公司法理论案例,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不应成为诉讼当事人,最终他们同意由各责任烟厂签署和解协议。案件的结果正如原定计划,德恒纽约代表的案件所涉的13个州都顺利和涉案烟厂签署和解协议。

4.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显示陈小敏解决问题的智慧和能力。在律师行业中,好的律师能够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差的律师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客户雇律师,多半是希望律师能够促成客户委托的事项,而不是搞砸。律师如果没有基本功,无法在法理上说服对方;而有了基本功,但没有智慧,说服不了对方,找不到解决方式也不行。

5. 律师要竭尽全力为客户争取利益。一椿复杂的交易或诉讼,涉及客户不同方面的利益。一个好的律师在能够把事情做成或相对较好诉讼结果的前提下,应该尽量为客户争取各方面的利益。比如,2004年德恒纽约分所代表长江三峡在美国执行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数百万美元的仲裁案,起初他们虽然成功地要求美国法院执行根据《纽约仲裁公约》执行中国仲裁裁决,但法院忽略了他们要求法院同时执行违反仲裁判决的违约惩罚性利率,以及没有按照美国判决时的货币汇率将人民币换成美元。因为从中国判决到美国判决期间,人民币已升值许多,如果兑换率按照中国的判决时的汇率算,判决的本金将损失几十万美元。这时,也许有的律师认为,既然大的方面都赢了,何必计较小的利益,而且还得要求法院修改判决。但陈小敏坚决认为,这些利益和本金比较,确实是小利益,但是这是客户应该得到的;而且,法院疏忽应该纠正。更重要的是,应该让违约者尝到违约的后果。因此陈小敏又递交了要求法院修改判决的动议,对方对此拼命反对。但法官认为:德恒纽约分所的动议有道理,便修改了判决。

结合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思维方式

陈小敏能够在美国纽约这样一个律师多如牛毛的世界首都打出自己的一块天地,除了他自己的努力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中国经济的发展,中美之间日渐扩大的贸易和投资往来给像陈小敏这样有着中美教育和文化背景的人才,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挥才能的机遇和平台。陈小敏表示,2004年中国开始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政策以来,中国业务随之不断扩大。据Rhodium集团报道,中资公司在美国的直接投资在2013年达到140亿美元,比2012年增加两倍。今年头5个月,中资公司在美国的直接投资已超过20多亿美元。特别是2007年底开始的金融危机,给中国企业投资美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比如,如果不是通用汽车在2009年的破产,后文提到的中资公司不会那么顺利地兼并其子公司;即使通用汽车同意,也比较难获得美国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

陈小敏经过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教育,再加上哲学本科的思辨训练,他感觉到这种背景对他的业务和学术有着深刻的影响。他表示,大陆法系的哲学思维是从抽象到具体;而普通法系的哲学思维是从具体到抽象。前者如黑格尔的结构,然后将具体的东西在结构中对号入座。后者则从具体的案例中抽出原则。如果没有很好的思辨能力,在大陆法系中就无法建筑正确的系统结构,从而无法将具体的东西对号入座;同理,在普通法系中,会被众多似是而非的案例迷惑而无法抽象出原则的东西或关键的问题所在。两种法系思维方式的结合,使陈小敏能够清楚地认识案件的本质,避免被一些表面现象迷惑。

陈小敏是有信仰和社会责任的帝国州杰出公益律师。他是经历了「九.一一」事件后成为虔诚的基督徒的。他认为,一个社会的稳定不仅要靠法律,还得靠信仰。当一个社会没有了信仰,人们所为就没有底线了。他每年都花几十甚至上百小时为社区和非营利机构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只要在纽约,每两星期一次,他都会到法拉盛的角声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贫困人士提供免费法律谘询。他曾任首届美中律师协会会长,担任纽约众多社团和非营利机构的法律顾问。2007年纽约律师协会授予陈小敏「帝国州杰出公益律师」称号。这荣誉称号是专门授予那些一年超过50小时为贫困人士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师。

山区经历养成刻苦耐劳性格

自小立志,超过同龄人的睿智、修养、思辨能力和思想境界。探讨陈小敏成功的秘诀之际,不妨先追寻他成功轨迹。1956年小敏出生於浙江温州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在农业系统工作。因父母1956年自愿报名支援山区,从一岁到考上大学,他一直在浙江最偏远落后贫困的浙南山区度过。昔日的山区生活他至今记忆犹新。他很感激这段成长经历,使他得到锻炼并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性格。目睹文革期间的反常现象,当时他虽没悟出甚么道理,却暗自立志:读好书跳出山区。父母的藏书《反杜林论》、《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那时读来似懂非懂,却成了汲取知识和养分的精神食粮。
出类拔萃,名师出高徒;著书立说,学术造诣高。他先后获厦门大学哲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获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比较法硕士、J. Reuben Clark (杨伯翰大学)法学院博士。1978年首次全国高考,他以所在地区文科第三名报考厦门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之际,跨学科考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在数百名应试者中成绩进入前十名。因听力不佳错失良机。哲学本科毕业被分配到南昌江西社科院《江西社会科学》任编辑。1983年以第1名成绩考取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师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创始人著名权威陈安教授,在名师严格训练下,参与翻译美国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巨著6本系列丛书,奠定了法律务实学术造诣高的扎实根基。还先后参与陈安主编的《国际货币金融法》,该书填补了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空白;另一本《国际金融法》成为当时中国高等教育法学教材。期间,他还担任《美国法律通讯》主编之一。2000年陈小敏等合著《美国银行法》,该书成为唯一全面介绍美国银行法专著,2013年再版,陈小敏主编增加了最新法律发展和案例。

在美最早在法律方面从事中国业务

运筹帷幄,百战不殆;深藏不露,迈上新台阶。陈小敏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创业,是在美国最早一批在法律方面从事中国业务(China Practice)的律师。1996年他和几位同道创办了纽约首家留学华人涉华业务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二号楼租下办公室,办理和中美商业往来有关的法律业务。当时中国大陆对美国的商业活动主要还是在贸易方面,量也不是太大,把律所的业务前途压在中国业务方面是比较冒险的。但他们坚信,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会鼓励企业向外发展;而美国因先进技术和良好的投资法律及市场环境,它将成为中资企业对外发展的首选。陈小敏义无反顾决定走这条路。当时吸引了世贸中心里不少中资企业,如:中化美、北京外贸、中资银行、中石化及浙江广东民企都成了他们的客户。

90年代末,随着中美之间经济交往的扩大,陈小敏和同道开始寻找新的发展模式,使中国业务迈上一个新台阶,于是决定和一家大规模的中国律所合并或联合。最终,陈小敏决定加入中国前三大律所之一的德恒。有关事务正在合作之际,纽约「九.一一」事件发生,彻底摧毁了律所的一切财产。陈小敏没有气馁,决心重建美国分支机构。

发奋图强抓住机遇迈上新台阶

在陈小敏发奋图强的生涯中,每经历一次转捩点,他就抓住机遇迈上一个新台阶。每当考验他的智慧和能力时,他都能运筹帷幄,百战不殆。在德恒总部支持下,在社会和客户的支持下,大约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他四处寻找失去联系的客户以及恢复档案。2001年正式成为德恒律所纽约分所,一切业务终於走上正规。2003年他在纽约下城租了约3500平方英尺的办公室,组建了20多位包括全职、兼职及顾问律师在内的经验丰富的精干律师团队。2013年陈小敏经营的律所业绩不断上升,办公室面积扩大到近5000平方英尺,团队成员增加一倍左右。2014年5月1日陈小敏在分所举办了「乔迁之喜,迈向新十年」招待会,来自中美各界包括商界、法律界及社会贤达百余位贵宾欢聚一堂,把酒言欢,庆贺分所更上层楼,再创佳绩,祝贺陈小敏双喜临门再创辉煌!
德恒纽约分所在陈小敏领导下,十多年来,成功地参与了众多大型的跨国界业务。诸如: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众品、中国建筑的上市、长江三峡和厦门国贸在美国的仲裁执行、中国烟草公司在美国数十个州的诉讼和解、中建美国巴哈马36亿美元的开发项目、北京亦庄兼并美国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北京亦庄和中关村科技竞标豪客比齐飞机公司、南都集团兼并硅谷科技公司、江苏舜天集团太阳能投资、中国银行、国泰银行以及中国交通银行的商业贷款协议、香港中播控股并购纽约四个无线电台……

陈小敏谱写的一页又一页的华彩篇章,使他荣获「大纽约地区商法/公司法顶尖律师」荣誉称号,实至名归!他为我们树立了「德行天下,恒信自然」的楷模,为我们树立了「劝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律师典范!

2014年7月14日於纽约春晖室。
编注:本文由香港《镜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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