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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对抗歧视和保护人权的行动该有一个准则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加拿大是一个最讲究人权的欧美国家之一。在加拿大,虽然歧视和侵犯人权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是与第三世界国家相比,这里简直是一个人间天堂。加拿大三级政府有众多的法律法规,对严重的和明显的种族歧视现象,严正执法,所以,明显触犯种族歧视法规的现象非常少见,就是一般的歧视事件也很少发生。此外,加拿大还有《人权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s)这样的人道主义组织,监管社会上比较轻度的侵犯人权和人格尊严的歧视现象。在加拿大,任何人感到或遇到自己受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对待时,就可以随时随地与人权委员会接触,进行投诉案和控告。相信多数少数族裔的加拿大民众,都不会不知道这个人权组织的存在。很多人也一定亲临或听说过这个人权组租惩罚违规违法者的例子。但是,所谓矫枉过正,由于人权委员会对所有的投诉,可以说是来者不拒,所以导致很多加拿大人有滥用这个权利的趋向,有太多人在生活中偶然遇到人与人之间,或与某些商业机构交往过程中的不愉快事件之时,不管其性质如何,就轻易向人权委员会告状。
 
人生活在这个社会,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天天都万事如意,偶然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各样冲突和矛盾。有时候会感到人们对自己不公,或感到一家餐馆的服务不够周到,乃至对自己有不恭敬乃至冒犯言行,或者在申请工作或报考学术机构时,感到被无理拒绝。发生这种不愉快事情时,一般人都会换过一家饭店用餐,或向另一家大学申请就读机会。不幸的是,现在有很多人,往往把这种不愉快事件,也寻找政府机关解决难题,或向人权委员会投诉。这有些像孩子,一旦遇到与人发生不愉快事件,就向家长哭诉那样。最近,安省人权委员会,判一家餐馆赔偿一个顾客1200元加币。原来那位顾客所叫的菜肴来得太迟。而他患有一种称作OCD的病症,不能够延迟太长时间用餐。同时,他所要的饮料也不是柠檬水。而当他向餐馆经理投诉之时,却发生了争吵而被餐馆赶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多数都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行动,而是从此与那家餐馆绝缘。可是那位患有OCD病症的顾客却把案件向人权委员会投诉,而且得胜,获得金钱赔偿。另一件个案是,加拿大邮政局面临《人权委员会》的“分派仇恨文件广告”的指控案。而直接受指控的,则是负责分发信件和“仇恨广告”等垃圾邮件的邮差。人权委员会的律师指控邮政局“明知故犯”地分发You 're your Ward news的宣传机构印发的“反犹太,反穆斯林和反同性恋”的宣传文件,违反了《加拿大人权法》(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但警方却表示,这家宣传机构早已经受过多伦多警察当局“反仇恨专案小组”(Hate Crime Unit)的调查,证明这家机构并没有任何有关的犯罪行动和犯罪记录,其所发印的文件,也只是表达对上述少数族裔和宗教的与众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而言。所以不能够对它起诉,当然更谈不上惩罚。因为言论自由是加拿大最基本的国民宪法权利之一。因此,要是多伦多警察当局没有理由以仇恨罪控告那家宣传机构,当然更没有理由惩罚仅仅是分发这些文件的邮差。也无法指控加拿大邮政局分发表达自由言论文件的工作。第三个例子是《渥太华大学》拒绝了一个政治学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理由是他拒绝选修一科法语课程。原因是他有一种对拼读单字和语音信号之类有极度困难的疾病。而大学当局却因此拒绝了他的申请。那位学生本来可以到其他的大学申读同样的科系,但是选择向人权委员会投诉的途径。是的,从表面看来,大专院校不像私人商业机构和餐馆饭店,它是受政府津贴的文化学术机构,在对待此类争端事件时,应该有比较严格的标准和重大的责任。但是这种特殊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更细致的途径加以解决,比如学生向大学当局显示自己在这方面缺陷的医疗证明报告,相信问题就可以顺利解决,而不必劳师动众地启动人权委员会那样的法律机制。
 
人权委员会确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恶劣的和非常错误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其他形式的严重歧视行为。像房东拒绝土著或同性恋租客,饭店不欢迎黑人顾客,工矿企业拒绝雇佣让女性雇员等严重歧视行为。虽然在当今时代的加拿大社会,这种严重违反人权的现象并不多见,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人权委员会那样的人权机构,保证和监督这种违反人权的歧视事件不再发生。事实上,调解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与私人机构发生的一切矛盾冲突,并非政府的主要或应负职责。政府设立人权委员是达到目的方法和途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应该对上述各种不愉快事件,采取比较慎重和负责的态度,运用这个民权机构,尽量避免把不必要的案件,充塞住这个对付真正严重歧视和违反人权人道行为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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